一到PIP的程度,聰明的就走了,不聰明的就死磕,死磕到底就是打官司。
比如 “然後就一周無事。到這周一,我跟彼得談他今年的工作安排,他說了很多他想如何做這個項目的想法,我就以為他和迭戈已經商量過了,心想還解決得不錯呢。就鼓勵了他幾句讓他好好幹。然後當天下午,彼得就給整個項目組發了郵件,cc了我,說他負責項目的需求管理,羅列了很多要做的事情。然後突然迭戈就回複了一封很生氣的信,說彼得不可以不跟他商量就宣布自己做需求管理,堅決要求彼得離開項目。彼得就說他跟我商量過了,我說我是以為你們倆商量過了。因為項目用誰是項目經理決定,而工程師用誰,項目經理是委托給技術負責人也就是迭戈決定。我作為部門經理的職責是按照項目的需求合理分配人員,我不可能說不經過項目經理和技術負責人就直接說彼得你幹什麽,所以這裏可能是有誤解了。”
你處理的基礎是“以為”他們溝通過了,這種做法很可能給人留下把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