聘方絕對會關心辭職的原因。申請人找一個可行的離職原因是為了得聘,不是為了封住聘方的嘴。一個職位,

本帖於 2018-03-21 03:29:52 時間, 由版主 廢話多多 編輯
回答: 你想太多了fwtx662018-03-20 20:58:44

會有數(十,百)人申請。很多時候申請人的經驗和知識不相上下,此時聘與不聘的原因即是情商的高低。

如果明說是一怒辭職,聘方會想到聘後再來個一怒辭職對自己的影響,多半不會聘。

家庭原因已經被用的濫的不能再濫,聘方因隱私不會接著問,但也不會聘。

實在想不出什麽高招兒,可否與原公司談判將“辭職”改成“被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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