會有數(十,百)人申請。很多時候申請人的經驗和知識不相上下,此時聘與不聘的原因即是情商的高低。
如果明說是一怒辭職,聘方會想到聘後再來個一怒辭職對自己的影響,多半不會聘。
家庭原因已經被用的濫的不能再濫,聘方因隱私不會接著問,但也不會聘。
實在想不出什麽高招兒,可否與原公司談判將“辭職”改成“被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