半年可以轉工作是一般的規定,管理層無法以此為理由來拒絕你。但政策是死的,人是活的,如果聘方不想要,可以找到很多的理由。
人們老說管理層向著管理層,原因是管理層的利益相同,考慮問題的出發點相同:聘一個人費時又費事,做了半年走掉,對管理非常不利。尤其是現在的頭兒給你的工資比別人高,說明他還是很重視你的。對你的情況聘方會把自己放在你現在頭兒的位置上考慮問題,當然你若與聘方做決定的人有私交,那是另外一回事。
建議低調行事,否則有了隨時跳槽的名聲對你不利。你的頭兒和你在另一個部門的頭兒哪裏誰的影響更大要摸清楚了,先找具體負責的人談一下,探探口氣再做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