隻從你貼出來的兩段話來看,

本帖於 2017-11-09 10:45:40 時間, 由版主 廢話多多 編輯

他有理,你沒理。他一直在道歉,很“誠心”地想解決問題。你一直在指責他,但是沒有證據。

警察辦案時總說:我心裏知道(gut feeling)。但論罪時“心裏知道”不是證據,職場也是這樣。其實你的處境很值得同情,但沒有證據誰也不會幫你的。

你羞辱了他,為別的同事開了心,但解決不了你的問題,值得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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謝謝班長,我知道, -進行曲- 給 進行曲 發送悄悄話 進行曲 的博客首頁 (953 bytes) () 11/09/2017 postreply 11:09: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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