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自己寫的?還是轉發

1. 不同意是虛偽,記住別人孩子名字是下次聊天起點,破冰一種方法,我一般對和我自己孩子同齡的記得清楚些,尤其別的部門人,等急著要東西時候再公事公辦找人,會很慢的,在美國也一樣

2. 不太明白,有時候的確不需要做那個出頭的除非你被冤枉了,老板沒那麽傻,誰搞砸的很清楚,有時候故意壓下去的,各種原因不細說,這時候你跳出來說:他幹的,他幹的,傻不傻

3. 同意

4. 這個話題比較長, 立威沒那麽簡單,需要從一開始的關心,培養,發展手下開始,什麽關係都是相互的,你多替他著想,多教會他東西,爭取應得的利益,領導威信自然出來了,而不是說我是領導,你就得聽我的,不聽我的,我把你開了。。。餐館老板娘也許可以這樣做, 那大廚她也不敢輕易動。 職場上絕沒有那麽簡單。 我們公司太大,我對工資的權利很小,但是花很多時間爭取更多的資源或者把某些活往外推,這樣至少讓他們有work life balance。 承擔責任當然肯定的,也需要有些底線 hold people accountable 還有就是做出的決定不能說改就改  這樣容易失去威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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