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大概沒說清楚:

 一般來說,offer最少有兩步。

第一步是:聘方看著你挺好的給你工資 X。這時候聘方多半有2-3個候選人。

                  你聽了:我如何如何能幹,希望工資是 Z。

                  如果聘方的預算是 Y,候選人確實獨特。聘方便說,Z 我給不起,Y 你來不來?如果候選人不是那麽獨特,聘方便去找下一個候選人,從頭兒來過。

第二步是討價還價完畢,聘方通知人事處正式下聘書,此時則無討價還價的餘地了。

討價還價時,人事隻是做事,工資的多少實際上是真正做事單位的預算。人事再憤怒,也不可能不做他們應該做的事。

所有跟帖: 

感謝補充。我上次在第二步之後試圖還價,沒有得逞。 -lvalv- 給 lvalv 發送悄悄話 (0 bytes) () 04/07/2017 postreply 18:49: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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