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的單位隻提供工作的年限,其他一概不說,問一下人事你們研究所的規矩。至於找律師,

本帖於 2016-03-17 03:13:40 時間, 由版主 廢話多多 編輯

如果目的是把解聘的理由改成下崗和爭取一些利益,問一下律師再做決定。如果目的是證明頭兒錯了,研究所解聘的不公平,大概不可能,也會造成負效果,而且對你一點實際的好處都沒有。

題外的話:半年之內與現領導吵了4次架有點多,尤其是現領導已經和HR談過之後。換了一個新頭兒,總要有一個適應過程。頭兒也要建立自己的地位和威信。如果用前領導的標準來衡量現領導,而且是用前領導的好兒比現領導的不好,隻會越比越不滿意。

職場上處理問題急不得,一次談不攏,多談幾次,盡量避免話趕話的吵起來。

 

請您先登陸,再發跟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