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上去你覺得遲到早退沒關係,所以與同事產生告狀與否的矛盾。假設

本文內容已被 [ 廢話多多 ] 在 2016-02-27 06:22:28 編輯過。如有問題,請報告版主或論壇管理刪除.

公司規定早9晚5, 但這兩天活兒不多,每天少發個十幾二十幾分鍾的工資就不必解釋了,等將來活多的時候再補上。這種公司你會為其工作嗎?

反之亦然。

公司出一定的工資,買員工的時間和能力。員工做不到一定的時間或能力不夠,公司要虧本,所以員工遲到或早退都不是好事。偶爾一次兩次可以原諒,但經常的偶爾,又不和頭兒打招呼,員工的前景堪憂。不管頭兒懂不懂技術,靠不靠這位員工,職場上沒有不能頂替的人。

頭兒是不是微管理,注意到注意不到員工的遲到早退是一回事兒,員工是否與頭兒溝通又是一回事。你的同事說的對,你不報告她不等於她也不應該報告你。所以應該和頭兒談一下,不是去告同事的狀,而是解決遲到的問題。

如果是因為路上堵車,那就每天早出門十幾二十分鍾,正點到辦公室。如果因為要送小孩上學等等你不能控製的原因,和頭兒商量一下,看看是否可以晚半個鍾頭上班,晚半個鍾頭下班。如果頭兒同意,同事的嘴自然堵上了。

請您先登陸,再發跟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