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論用那個理由,受聘的可能性都不高。
原因是:
1. “一般回答” 說了等於沒說,不如不說。(行政管理需要打官腔的位置除外。)做業務的管理,每天聽官腔辦事辦不下來,要煩死了,來個應聘的一上來就打官腔,能有好果子吃嗎。
2. 三個例子都在說你如何對,別人如何錯。
3. 如果要舉例,一定要用實例,聘方不傻,編的故事一下子就看出來了。
但是職場等到矛盾出來再解決,不如沒有矛盾。樓上多年以前,靜聽秋雨,car88, 和 lzr (這位的ID是“老丈人”?)同學們也提到了。所以回答這個問題的答案是平常善於溝通,還沒有過矛盾,即使將來出了了矛盾,相信溝通能夠解決問題。
題外的話:人非聖賢,孰能無過。其實很多時候,當事人不一定做錯了,隻是一個地方一個做法,不合適而已。即使真的錯了,改了就完了,不認錯的後果是一錯再錯,所以職場大忌之一是不認錯,麵談時更要避免留下不認錯的印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