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能夠承擔第三個可能,就要求加工資。否則就先幹上再說。
討價還價時理直氣壯一些,小心客氣加試探說明你自己都不覺得自己該加工資,對方更不會給你加了。
同時討價還價是否成功,與說什麽,如何說關係很大。比如你的理由是要承擔一部分頭兒的工作,但很可能這個職位本身就有這個職責,也可能是有人辭職,頭兒在幹著走了的人的一部分活兒,趕快聘個人把活兒分出去。所以你的理由不成立,難怪對方不同意。但如果你從自己多能幹,能給公司帶來多大的利益的角度出發,則成功的可能性大一點。
當然不排除頭兒是個唯我獨尊的人,一聽討價還價就煩。所以你怎麽做也沒用。不必為了一次不成功,以後就不做了。
題外的話,你對聘方的估計不太準確,如果對方其實很看中你,不會為了3%的加薪要求而不予聘請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