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用功。最主要的,看了你的arguement,沒看到什麽對你沒有利的事例或證據,不足以讓公司取消這個決定。如果你對老板有不滿,早就應該在人事那裏備案,現在已經希望不大了。我勸你還是不要把精力放在這個事情上了,不如早早準備找下一份工作。
公司之所以給你兩次PIP就是為了炒你的時候不留law suit的隱患。人事和你老板那裏早已有了足夠的“證據”讓你走。你現在這樣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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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我勸你還是不要把精力放在這個事情上了,不如早早準備找下一份工作。
-女球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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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19/2015 postrepl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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