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之所以給你兩次PIP就是為了炒你的時候不留law suit的隱患。人事和你老板那裏早已有了足夠的“證據”讓你走。你現在這樣做

回答: Got fired today. Please help on the Letter to CEO - 2vie2015-06-18 18:36:58

無用功。最主要的,看了你的arguement,沒看到什麽對你沒有利的事例或證據,不足以讓公司取消這個決定。如果你對老板有不滿,早就應該在人事那裏備案,現在已經希望不大了。我勸你還是不要把精力放在這個事情上了,不如早早準備找下一份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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