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老公一同事剛去了對手公司,按規定必須離職三個月後才能去對手公司。結果現在的公司還得付給他這三個月的公資直到他去下家

本帖於 2015-03-11 21:01:52 時間, 由普通用戶 seattleWA 編輯
回答: 競爭對手的公司huiming12342015-03-10 21:24:06

你們公司具體的條款是什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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