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老公一同事剛去了對手公司,按規定必須離職三個月後才能去對手公司。結果現在的公司還得付給他這三個月的公資直到他去下家

來源: 2015-03-11 21:00:22 [舊帖] [給我悄悄話] 本文已被閱讀:

你們公司具體的條款是什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