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把你們本來45小時的工時記成40小時,隻付40小時。 即每周竊取5小時。按照法律, 在某些條件下,可以不以1+1/2倍的基本工資來付加班費, 但這不等於可不付工錢或不給調休。
LZ 沒問我說的老板犯有工錢竊取(wage theft)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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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個律師說老板完全可以用係統出錯解釋。exempt 員工不能以超時工作為理由
-Hu-Cor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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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7/2014 postreply
19:49: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