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Z 沒問我說的老板犯有工錢竊取(wage theft)的問題

來源: 2014-10-07 18:34:53 [博客] [舊帖] [給我悄悄話] 本文已被閱讀:

他把你們本來45小時的工時記成40小時,隻付40小時。 即每周竊取5小時。按照法律, 在某些條件下,可以不以1+1/2倍的基本工資來付加班費, 但這不等於可不付工錢或不給調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