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方要求另一方長期付出額外勞動,沒有補償,還要求另一方保持善意,這不公平。
法律也不會支持這種不公平的行為。
現實生活裏有長期加班沒有報酬的,但那是基於自願的前提。
我想LZ應該已經打算要走了,他不過是覺得有點不甘心被人宰割,還有Non-compete 的問題。
我覺得應該至少跟老板談談,爭取一些本該屬於自己的利益。
至於打不打官司,那是LZ自己的決定。
友善是相互的。
本帖於 2014-10-06 09:43:30 時間, 由普通用戶 backhill 編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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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已有信息,人沒有過分。
-數據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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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6/2014 postreply
09:57: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