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且,普通法體係,隨時可以起訴,到法庭去爭辯 -- 如果有如此重大的利益衝突,此人必須立即離開 (forget about that 2 wk pay). 去找律師,任何人都有這個權力。
不喜歡,離開啊;何況人家已經趕人了。
所有跟帖:
• 這位兄弟沒做過管理吧? -Hu-Core- ♂ (280 bytes) () 10/06/2014 postreply 09:24:23
• 人小公司也是公司 -數據分析- ♂ (767 bytes) () 10/06/2014 postreply 09:46: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