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在email中說謊,在email中規定我不能看 Chinese 和no English網站。我 沒想告她,就是想argue 一下。想讓校方知道我lay off的本質是 她想讓別人替換我。然後想讓校方在package上給我倆學期的 學費優惠,我想上個法學院是LLM。
就是糾結在 簽合同前反應還是簽合同後反應,之前反應可能 效果好點,因為沒簽合同提個條件,校方或許會 聽。但怕她串通校方改變立場用fire 報複。簽合 同之後反應是保險,但怕校方認為合同簽了,沒人理。
謝謝,不是改成半職,就是原職位稍做改動重新招人。
本帖於 2014-05-17 08:06:29 時間, 由版主 廢話多多 編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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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你的問題不是如何解決下崗,而是如何與學校談判,得到兩個學期學費的優惠。
-廢話多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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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15/2014 postreply
12:50: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