職場規則是跟著法律走的,法壇律師們的意見盡管不中聽,實際上對你最有利。 從職場規則的角度分析一下你的帖子:

本帖於 2014-05-17 08:06:29 時間, 由版主 廢話多多 編輯
回答: 請幫忙看看這個lay off該怎麽處理?謝謝。Idm2014-05-15 06:14:54


人在賓州,大學裏stuff工作6年一切正常。去年底換了新supervisor ,老 處女(她的性生活和你的工作無關),

大家都知道她人很mean (誰是大家?除非你有張三李四同意為你作證,泛泛的一個“大家”可能適得其反,造成你利用輿論的印象。).

剛來就感覺她想趕我走,處處刁難 (你有文字事實記載沒有?

原來她部門的一個中國女孩也被她天天說壞話給趕走了,這女孩和他工 作沒有任何交集 (這女孩和你的下崗也沒有任何交集)。

相處這幾個月中她在工作說謊 (你有文字記載沒有?),咆哮(你有文字記載沒有?),規定不能看中文網 (法壇老貓已經回答過: http://bbs.wenxuecity.com/law/148740.html ,)違反就fire.

最近她以我的職位要和別的職位合並為理由,把我給 lay off. 想讓她認 識的一個part time美國 男來取代我。

我想相學校反映,但學校給的package還不錯。學校給我 的也是保密合 同,就是規定好多不能告的規定。(魚與熊掌,不可兼得。

假如我向學校反映,她能 撤銷給我的lay off 和 package,換 成fire 來 報複我麽? (查一下員工手冊,有的單位即使是開除人,也有一定的員工福利。

現在還沒簽合同。雖然我無過錯,但她也就我一個下屬 ,很多東西無人可證,況且賓州fire or lay off 不需要理由。你已經回答了自己的問題


從你的帖子來看唯一可以和人事討論的條件是你的職位成了半職而換人,如果你願意做半職,可否接著聘你,但學校可以用 over qualify 來拒絕你。

從前6年中工作一切正常,失去工作的心情可以理解。但告狀的目的是什麽?如果你有明確的目的,不如坐下來和HR談判,爭取更多的福利。告你頭兒對你處理不公,需要更多的證據,從你帖中的敘述多半行不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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