既然你都在同一個公司10年以上卻又再找工作,一定有原因。

任何決定都有機會成本,都有代價。如果是我,既然決定離開才會投簡曆。看樓主你也不是非離開現在這個幹了10年的公司不可。若這個offer不足以好,那再等等,千萬不要因為想離開而盲目離開。

我工作時間沒你長,一共經曆過跳槽5次,每次都是有很明顯的利益優勢和目標,一旦決定就走下去。也曾經5次被不同的前老板或曾有過合作的老板想回招(不包括counter offer),我婉拒4回,因為與我那時的職業規劃和方向不付。唯一次心弛向往可惜最終公司凍結那個level的職位。我是比較目標導向的一個人,所以也不會接受counter offer。因而也很少會出現樓主的兩難境地。

按我的經曆資格不夠建議樓主什麽。僅此分享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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