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公安有足夠的能力取得人證和物證的聯係,
一般就不會用第二種方式了。
所以,那種要公安公開證據的說法,大家笑笑民運的幼稚和煽情就可以了。
就是99%的證據指向孫,如果缺乏了1%,就是定不了案。
給你公開了,也就是讓你喊幾嗓子是孫幹的,但是你的嗓門能夠替代那1%嗎?
某清華眼中的野雞大學野雞專業學生一些想法。
補充一句,第一種方式,
所有跟帖:
• 公安有多少證據, 你我都不知道. 此案不是破不破得了的問題. 是想不想破的問題. -expectingMM- ♀ (0 bytes) () 06/07/2013 postreply 18:35:56
• 我隻知道,美國公安如果在案發現場3天之內無法取證,60%的就成了懸案。 -為烈士注冊- ♂ (0 bytes) () 06/07/2013 postreply 20:11:26
• 就是說 還有 40%能破, 對於其中嫌疑人極其明確的, 相信百分比會非常的高. -expectingMM- ♀ (0 bytes) () 06/08/2013 postreply 05:51: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