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確既有證據,又有時間

來源: 告老板 2011-04-28 20:33:18 [] [舊帖] [給我悄悄話] 本文已被閱讀: 次 (483 bytes)

平時對法律知識的學習,上告材料的準備,都是上班時間。 

我不怕,我工作比誰都完成的多。 剩下時間,我有冤屈,總不能說我上班不可以上政府的eeoc網站吧? 

八小時以外就是本人的自由,該享受生活的就享受生活。

其實當CEO、還是當老板,也是各人有個人的偏向。   很多情況下,當CEO的比當老板的掙的多。  wall street的雇員,也比通常你能遇到的所謂老板掙得多。 

請您先登陸,再發跟帖!

發現Adblock插件

如要繼續瀏覽
請支持本站 請務必在本站關閉/移除任何Adblock

關閉Adblock後 請點擊

請參考如何關閉Adblock/Adblock plus

安裝Adblock plus用戶請點擊瀏覽器圖標
選擇“Disable on www.wenxuecity.com”

安裝Adblock用戶請點擊圖標
選擇“don't run on pages on this domai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