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確既有證據,又有時間

平時對法律知識的學習,上告材料的準備,都是上班時間。 

我不怕,我工作比誰都完成的多。 剩下時間,我有冤屈,總不能說我上班不可以上政府的eeoc網站吧? 

八小時以外就是本人的自由,該享受生活的就享受生活。

其實當CEO、還是當老板,也是各人有個人的偏向。   很多情況下,當CEO的比當老板的掙的多。  wall street的雇員,也比通常你能遇到的所謂老板掙得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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