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想告訴沒工作幾年的朋友們,和老板搞好關係很重要,別一有衝突,第一個念頭就是告,那樣職場道路走不遠的。告是最後途徑。你要問我這樣的老板我又沒遇到過,有。我和她一點關係沒有。她不停的往我身上栽贓,歧視之外還有變態。因為她對她白人同事做同樣的事。其實最了解你辦公室情況的還是你自己,別人隻看到你寫在這裏有限的東西。至於成功,每個人的理解不一樣。要說職業的成功,還是自己做老板,創業。其他,CEO也是打工的,說沒就沒。職業的成功也不代表生活的成功。我認識的那個講課的不是為錢,精力太旺盛了,下了班在名校講他的專業知識,那也是結婚前,早不做了。幾句話,幾個例子而已,怎麽能把人生的所有scenario 都寫在這裏?
想告老板就告吧,有證據,有時間,也許會告贏的,至少出口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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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確既有證據,又有時間
-告老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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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28/2011 postreply
20:33: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