沒關係先續吧!如果能在兩周內搞定,你沒用他的錢,應該容易“好說好散”,如果他是你的第一個雇主,還是把關係搞好,以後方便。
但是,一旦拿到“offer”,你就走人了,他不能約束你。但如果能讓他容易接受一點,就再賣點苦力了......。
Good Luck!
回複:太感謝了,其實我和他沒有正式的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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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說的很對。謝謝!
-twinLobst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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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17/2009 postreply
10:30: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