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複:太感謝了,其實我和他沒有正式的合同。

來源: 2009-08-17 10:23:27 [舊帖] [給我悄悄話] 本文已被閱讀:

沒關係先續吧!如果能在兩周內搞定,你沒用他的錢,應該容易“好說好散”,如果他是你的第一個雇主,還是把關係搞好,以後方便。

但是,一旦拿到“offer”,你就走人了,他不能約束你。但如果能讓他容易接受一點,就再賣點苦力了......。

Good Luck!