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是技術唯一持有人,2年前和朋友合作,由他去國內找資金,我出項目和技術。現在事情有了一些眉目,到了談具體職位安排的時候了。對方提出他兩個位置都要做 (董事長和總經理),不接受我的一人做一個位置的建議。 盡管我們是朋友,但不是那種特深的朋友。對方提出這種安排時,我很是詫異,好像不是我認識的那位朋友。感覺和這樣控製欲及占有欲很強的人合作,前景會困難重重。公司辦在其家鄉所在城市,會不會在產品生產出來以後,技術方就會被運作出局? 請問懂行的朋友,我該如何做才能保障自己的權益?請不吝賜教,指點迷津!謝謝。
請在國內開公司的達人解答關於合夥人的問題
所有跟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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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看回國創業的置頂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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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09/2012 postreply
20:38: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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象這種占有欲這麽強的人,那你的項目和技術也會變成他的
-小貔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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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09/2012 postreply
20:42: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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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和他合作不合適的,散了吧
-mickey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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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09/2012 postreply
20:48: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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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長與總經理同一個人擔任是挺常見的。
-Warstein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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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09/2012 postreply
21:18: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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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複:董事長與總經理同一個人擔任是挺常見的。
-美股人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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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09/2012 postreply
22:02: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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勸您算了,這種例子見多了,最後您什麽也得不到
-ukiyo-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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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10/2012 postreply
02:29: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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誰做總經理並不重要,關鍵是誰是法人。
-999朵玫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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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10/2012 postreply
07:35: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