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你朋友是法人,基本上公司裏他說了算。中國是法人負責製。總經理也不過是個打工的。如果他有管理經驗,做總經理也不過分。至於你說的:“為了絕對控股,我們這邊的60%股份是捆綁在一起注冊的”,我不太明白什麽意思,若你們另外就你們兩注冊一公司,你們50/50,然後以這家公司入股60%,你的利益應該是有保障的。目前是什麽架構,怎麽捆綁法,你自己一定要搞清楚。否則玩TRICK稀釋你的股份非常簡單。你自己能不能牢牢抓住你的核心技術,不讓他人染指非常重要,若公司架構對你不利,你的技術容易複製,估計產品出來你出局的可能性非常大。這一點不開玩笑,建議你自己好好研究,並找國內做律師的幫你好好看看法律文件。先小人後君子是永遠的遊戲規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