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美讀書第2年,有次晚上約10點,開車回家,在十字路交叉口左轉彎時,因為迎麵來的車不斷,隻好等著,等到紅燈亮了,迎麵來的車停下,我就抓緊這瞬間,左轉彎,這時迎麵方向竄出輛車,高速穿紅燈,猛撞上正在左轉的我的車,把我的車撞出十幾米,整個車頭被切下,對方的車翻了身,輪子朝天滑出十幾米,撞路邊停住。我眼鏡也撞飛了,跌跌撞撞下車去看對方情況如何,隻見人都反扣在車裏出不來,聽見車裏傳出女人的哭聲。這時一輛警車呼嘯而至,警察指揮圍觀的人群合力把對方的車翻回來,從車裏拉出2男1女,車裏還滾出一堆空酒瓶。警察馬上測了對方開車的人的酒精含量,把他銬起來押入警車。這時救護車也來了,把對方另外2人救走了。警察問我你要去醫院嗎,我當時不覺哪裏受傷,就說我沒事,警察說你明天會覺得疼的。然後就來拖車把2輛報廢的車拖走,大家散夥。出事地點離家不遠,我就走回去了。
第二天早上起來發現,門牙送動了,臉腫了,一定撞哪了,自己都不知道,還渾身關節疼。第一次經曆這種事,不知該怎辦,學校外國學生辦公室叫我去市政府有關部門看警察報告。去看了,才知道,警察認為是我搶了路,是我的錯,給了我Ticket,盡管對方醉酒開車,我開始擔心起來。回到學校,接到一個陌生人的電話,那人是個教師,他說他當時在場,在迎麵來的另一輛車裏,他看到紅燈亮起已經停車,他後麵的車繞過他的車闖紅燈,撞了我,他認定是對方的錯,已經把他所見的報告了警察,警察詳細盤問了他,相信他當時確實在場。他勸我對警察的Ticket Plea No Guilty,這樣交通法庭會開庭審理這事,他可以出庭作證,我照辦了。想請律師,打了幾個電話,人一聽我沒受什麽傷都不願接這小案子。教師又介紹了他的律師朋友來辦這事。
過一個來月開庭。開庭前不久,教師來電話說,對方發現我有證明人,也找了個“證明人”。車禍那地方路口有個麥當勞,對方出200刀收買了一個在麥當勞工作的小子作偽證,讓那小子說他當時在場,看到對方是綠燈,這樣就算我搶道。那小子拿了錢又多嘴,告訴了在麥當勞工作的其他人,其他人又把這事報告了警察,我的律師打聽到這些。開庭時,雙方衣冠楚楚到場,我和律師和教師,對方三人和他們的律師和麥當勞小子。對方作證時,我的律師就履行公事的問:你當時是紅燈還是綠燈?對方三人給了三種不同的回答。一個說是綠燈,一個說剛轉成黃燈,一個說剛轉成紅燈。他們三人竟然沒預先商量過。法官聽了就說你們都喝醉了吧。奇怪的是麥當勞小子作證時沒人問他是否受賄,大概會另外處理。過場完後,法官馬上判定是對方的責任,把我的Ticket取消了。估計因為對方三人太胡扯,還買偽證,法官根本不相信他們。然後我的律師介紹我去他的醫生朋友那看傷。那時我其實已經沒啥事了,但那醫生看出我脖子歪了,需要治療,治了幾次,我覺得實在沒什麽必要,就叫停了。然後對方保險公司賠了我的車錢外加6千刀,律師拿了2千刀。我以為這事就算過去了,但遠遠不是。
幾個月後收到對方律師的信,說對方已經另外告了我,因為對方三人都傷得比較嚴重,要我賠20萬刀,要求由陪審團判,因為陪審團有權推翻第一次法官的判決。因為我的保險最多賠10萬刀,保險公司通知我說萬一輸了的話,我自己可能要賠10萬刀,所以我最好自己另外也找律師。問了一些熟人,都認為我輸的可能大。因為這種撞車一般都判左轉彎那方錯,且陪審團都是老美,恐怕會幫對方一點。這事現在回想起來並不很嚴重,因為我是窮學生,就算要賠10萬刀,一般最後也是不了了之。有個同學,在其他州,類似情況,官司輸了,賠很多,還吊銷2年駕照,後來也不了了之。他現在也買車買房,一點沒受影響。但我當時不懂,緊張起來,覺得要倒大黴。等開庭的半年裏總有一件事壓在心頭,生活都暗淡了點,隻好聽天由命。開庭前一周收到法院通知,說對方因故無法出庭,所以推遲半年開庭。我的教師證人去打聽了,說這期間對方犯了什麽罪,正在坐牢,所以無法出庭,我做夢也沒想到還會有這種事。半年後再次開庭前一周,又收到法院通知,說對方仍然因故不能出庭,根據法律,兩次不能出庭,官司就自動取消了。估計對方還在坐牢,我鬆了口氣,但還是擔心對方出牢後還會來找我麻煩。到現在十幾年過去了,對方再沒來找過我,可能他還在坐牢。回想起來,真是奇事一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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