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白你的意思,在路口中間等候,等對方變成紅燈時,你再左轉彎,但這時你也是紅燈,對方是直行闖紅燈,而你闖紅燈左轉彎。
其實也不是什麽你的證人或律師高明,算你幸運,對方是幫爛人,有其他事情負案在身,否則沒你好果子吃,除非你一回國了之。
教訓要吸取,同時不要誤導別人。
你的這種投機取巧的左轉彎方式不可取,你應當作為深刻教訓來吸取,並與分享,至於訴訟過程沒有任何實際意義。
至於賠償與回國,隻是一種比喻,交通事故中車輛的賠償極為有限,畢竟開10萬美元以上車的比例很小,但人身傷害的賠償以百萬計是最平常的事了,而且大部分律師是不成功不收費,取得高額賠償後,與受害人分成。
沒錯,即使你賠不起,警察也不會來家裏抓你,但這是一筆巨額債務,對你的人生影響巨大。換位思考,你是對方受害人,健康甚至生命受到傷害,對方又不承擔責任,感覺如何。
隻是不能認同你的分享角度而已。
完全荒謬!
所有跟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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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也,他走的是最正常合法不過的左轉彎
-曲肱而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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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15/2010 postreply
21:37: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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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複:非也,他走的是最正常合法不過的左轉彎
-vrsw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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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16/2010 postreply
04:59: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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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轉的地方倒是沒有這個牌子.
-二泉映月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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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16/2010 postreply
05:02: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