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好讀讀交規吧。
法庭上已經判了,責任在對方。關鍵是當時在什麽燈。對方證人證詞矛盾。法庭取信己方證人(教師)的證詞,即紅燈。所以按交通規則責任在對方。這和對方是否酒駕或作偽證沒有關係。
大家要再不信,下次自己闖一紅燈,再自己去法庭 argue 一下你的 right of way。估計法官的反應還一樣:你喝醉了吧。
路權的事怎麽還會有疑問呢?
所有跟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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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是綜合考量裁決的,左轉彎的路權很短,如果超過三秒就是
-triang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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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15/2010 postreply
14:06: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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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但是是避免妨礙新的綠燈方向直行。他原來方向的車不能走。
-曲肱而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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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15/2010 postreply
21:48: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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紅燈一亮我就轉的,肯定沒到3秒。
-二泉映月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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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16/2010 postreply
05:06: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