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權的事怎麽還會有疑問呢?

來源: 2010-08-15 13:41:27 [博客] [舊帖] [給我悄悄話] 本文已被閱讀:

大家好好讀讀交規吧。

法庭上已經判了,責任在對方。關鍵是當時在什麽燈。對方證人證詞矛盾。法庭取信己方證人(教師)的證詞,即紅燈。所以按交通規則責任在對方。這和對方是否酒駕或作偽證沒有關係。

大家要再不信,下次自己闖一紅燈,再自己去法庭 argue 一下你的 right of way。估計法官的反應還一樣:你喝醉了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