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些天,看大家討論國內的《新婚姻法》,看到的討論中,僅提到關於正常婚姻破裂後,婚前財產的分配。當時太忙,沒有認真讀讀新婚姻法的其他條款(現在也沒讀)。
今天晚上看八卦貼,竟然看到新法還有兩個重大變動,不由得大怒.其一是:“事實婚姻”的概念徹底取消。也就是說,不管有幾個二奶,隻要沒結婚證,就不違法。其二是:非婚生子女,和婚生子女享有一樣的財產繼承權。也就是說,二奶的孩子,不管有多少,都受法律保護,和婚內生的孩子,有同等的遺產繼承權利。
姑且不說,這不過是變相地鼓勵一夫多妻(理論上,也可以是一妻多夫,現實是,這說法就是扯淡),更令人不解的是,這不是明擺著告訴老白姓,為了要有多個孩子,而其不破壞一對夫妻一個孩的基本國策,你盡管多發揮你的本能,多找幾個二奶。這年頭,隻要你腰包鼓,找二奶。。不是問題。
婚姻法,這個改法,完全是為了特權階層生活方式,提供全套的法律認證。黨國,你令人發指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