孟子.公孫醜下14:孟子謂蚔鼃
原文:
孟子謂蚔鼃(qi2wa1)曰:“子之辭靈丘而請士師,似也為其可以言也。今既數月矣,未可以言與?”
蚔鼃諫於王而不用,致為臣而去。齊人曰:“所以為蚔鼃,則善矣;所以自為,則吾不知也。”
公都子以告。曰:“吾聞之也:有官守者,不得其職則去;有言責者,不得其言則去。我無官守,我無言責也,則吾進退,豈不綽綽然有餘裕哉?”
譯文:
孟子對蚔鼃說:“先生辭掉靈丘的位置,而請求做大法官,好像是為了方便你進言吧。可是你已經就位好幾個月了,難道沒有什麽可以進言的嗎?”
蚔鼃進言而沒有得到齊王采用,於是辭官離去。齊國人說:“讓蚔鼃那樣做,也算是完美了;可是他自己的作為呢,那就不知道了。”
公都子把這些議論告訴了孟子。孟子說:”我聽說有官位在身的,不能盡職就請辭離開;有責任進諫的,不能進言就請辭離開。我既沒有官位,也沒有進言的義務,那麽我是進還是退,不是很輕鬆自在嗎?”
短評:
蚔鼃有話要說,關乎到齊國的興衰和齊人的福祉。就是殺頭也一定要說,更不用說隻是一個官位了。蚔鼃說了,齊王不聽。沒關係,蚔鼃盡了自己的責任離職而去,齊國的命運也隻有聽天由命了。孟子在齊國沒有官位,隻是齊王的客人,沒有任何必須進言的責任,所以齊人對他的指責是毫無道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