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不為己,天誅地滅”這句話在提倡“毫不利己,專門利人” 和集體主義的年代,是剝削階級資產階級的標簽。這句話的原始出處說法不一,即使關於這句話的意思好像也有爭論。“為己”有人解釋為“修行”的意思,那就是“人如果不注重修行,就無法在天地間立足”。我倒是覺得還是普遍知道的意思比較合理:“人如果不追求私利,就無法在天地間立足”。
信奉這句話的人,想想就不是一個什麽好人。這個人一定是為了自己的私利,不擇手段損害他人和集體利益的壞蛋。但人能不能為了他人和集體的利益而活著?答案是不能,絕對不能!人們對“人不為己,天誅地滅”這句話的本能抵觸和反感,來自於對“個人利益”和“集體利益”關係的理解,說到底還是因為他人損害了集體利益,而作為集體的一份子,我的個人利益也就受到了損害,本質上還是“為己”,這裏我不想糾結這個擰巴的關係。
二十世紀哲學家作家安蘭德(Ayn Rand) 是客觀主義(objectivism)的創始人。她年輕時離開蘇聯移民到美國,對集體主義(collectivism)深惡痛絕,認為集體主義是一切邪惡政治製度的根源,提倡理性自私(rational selfishness),認為“個人的幸福快樂是人生的道德目標” (with his own happiness as the moral purpose of his life)。人活著就是完全為了自己,不為了他人來犧牲自己,也不為了自己而犧牲他人“ (exist for his own sake, neither sacrificing himself to others nor sacrificing others to himself)。
個人幸福快樂的獲得是通過實現自我價值觀來實現的。因為每個人的價值觀不同,表麵上看有些人的行為是自私的,有些人的行為是利他的(altruism)。雷鋒應該坐”毫不利己,專門利人“典型的第一把交椅。他的價值觀(至少官方宣傳的)就是”幫助他人,天天做好事,一輩子做好事“。我們且不去追究雷鋒不留姓名做好人好事時那些照片是怎麽拍到的,我深信雷鋒每天寫日記詳細記錄自己做的好人好事時的心情是幸福快樂的,他肯定不會覺得他每天都在為了他人犧牲自己痛苦地活著,而且他明白別人知道了他每天都在做好人好事,他會更加快樂。如果那時有微信,他一定會在朋友圈裏“曬”,會分享他每天做好人好事的快樂,會期待朋友們的”點讚“。我們不能因為雷鋒自己得到了快樂,他幫助別人的行為就不那麽偉大了。但是,並不是每個人都喜歡每天做好人好事,很多人有其它不同的價值觀需要實現,你讓他每天必須做一件幫助別人的事然後分享在朋友圈,可能就是一件痛苦的事。安蘭德說,當幫助別人就是你的一種內在價值,幫助別人就不會成為一種犧牲,而是一種快樂,那就去做好了。如果不是你的內在價值,你不應該屈服強迫而去做。
讀過一個自閉孩子的母親的故事。孩子父親覺得無法承受一輩子照顧自閉孩子的責任,離開了母子去追求實現他的價值觀去了。雖然艱難,而母親卻沒有認為一生都要照顧孩子對她來說是一個犧牲。陪伴孩子就是她價值觀最重要的一部分,所以她並沒有覺得放棄事業,放棄個人一些自由是一件痛苦的事情,每天看著孩子有尊嚴的生活著,她就很滿足很有成就感。她當然不是希望有一個病孩子來實現她的價值觀,而是這個病孩子帶來的生活改變讓她用另一種方式實現了她的價值觀,她是為了孩子,也是為了自己。反過來看那個父親,如果讓他花費大量時間來陪伴孩子,放棄自己的追求而唉聲歎氣痛苦一輩子,為了一個個體而犧牲另外一個個體的幸福是不是就合理?
再說回安蘭德,晚年時丈夫去世後,這個一輩子提倡為自己而活的老太太也是精神和健康急轉直下,因為她生活中的一個重要價值消失了。
施比受有福。
所謂毫不利己專門利人,那是一種思潮的時尚,即使做了也為了獲得他人的好感、表揚和隨之而來的其他榮譽和恩惠,如果沒有外界的良性反饋,估計也就自生自滅了,這是規律。
集體主義的終極目的是把普通大眾變成了“集體的人”,這套傳銷式的把戲還不如古代皇帝體製來的光明正大,嗬嗬。
"己,到底是什麽”,是身體嗎?是思想嗎?還是別的什麽,它到底是什麽?
解決了這個問題,才知道什麽叫利己不利己。
不為己,就是不自助,不自助,就是老天爺也要幫助你把自己給滅了,所以天誅地滅。
關鍵的差別是,什麽是己,什麽是最好的為己,是真正的為己。
問出真正的問題,是有智慧。
不會問問題,才搞出什麽“毫不利己專門利人”的謬論。
這個謬論
1. 心理上關鍵是自己高人一等。既然你覺得毫不利己是好的,利己是壞的,
那你為什麽讓別人當壞人,自己高大上?
2. 實踐上的結果是,凡是自己內心深處覺得自己高人一等的理論,最後時間上都是
明著或者暗著腐敗。造成世界上最虛偽的國家,公仆是成工賊。
最後特殊材料造成的人,因為認定自己高人一等,貪汙都是心安理得的。
我理解那自閉孩子的母親。母愛是人(human beings)的最強的愛,是天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