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句話最初出現在楞嚴經裏,原話是“理則頓悟,事則次第修行”什麽的,記得不太準確了,也不想搜了,意思明白即可。
(剛搜了下,原話是:
後人為把邏輯表述的更清楚合理些就變成了“理可頓悟”,還有一些則改為“理要頓悟”。
改為“理可頓悟”比較準確合理,因為六祖在頓悟和漸悟這個問題上說的很清楚,悟無所謂頓還是漸,悟了後都是一樣。這種論調就顯示出了六祖慈悲、高明和豁達。
我覺得這句話的著重點是“事須漸修”,就是說光悟了還遠遠不夠,必須要腳踏實地的實證修行,要有愚公移山的精神和實際行動才行。誇誇其談,好高騖遠就流於口頭禪了。
同時這句話也是強調知行合一,提倡身體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