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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無法接受的佛法事實 (1)

(2010-02-04 11:56:15) 下一個
您無法接受的佛法事實 (1)


這是一篇嚴肅且非常重要的法義文章,尤其是對各位已經深入佛法,修習解脫道的朋友們,希望您有緣看到時能有足夠的忍耐力讀完它,並且詳細思索。您不要說條條大路通羅馬,有的道路領您到巴黎,有的帶您到北京,走錯了路更無法到達目的地。了義佛法上正確的知見,尤其如是,各位善根深重的佛子們辛苦修學,如能明白佛法真實義,才能夠免去曠劫修行,徒勞無功。

前一陣子在壇內看到了關於杏林子熱愛生命的文章,摘錄以下一段:

<<杏林子對生命的熱愛,是眾所周知的。她自十二歲開始,患上無藥可治的類風濕關節炎,全身關節超過百分之九十被病毒侵襲。杏林子的病,不單是人們從外表看見的扭曲變形而已,她曾經說過,病發的時候,真是痛不欲生。

  平常人處在這樣無時無刻都和痛苦「相依為命」的情況下,一定會覺得日子悲慘難忍,再也過不下去。但是,杏林子令人敬仰的,正是她在受盡病痛的折磨之下,還能夠握筆寫出她對人生的感悟,對生命的熱愛,據她說,就連握筆寫字這樣對人來說普通簡單的動作她也會感覺痛。當她麵對眾人時,感動的讀者情不自禁要和她握手,她後來才微笑告訴大家。她連輕輕地與人握手,也會痛楚難當。然而,大家看見的,永遠是一張親切笑容的臉孔。她內心的掙紮,我們無法得知,因為她從來沒有一聲怨天,沒有一句尤人。每一天醒來,她便開始和死神搏鬥。可是她從不悲觀,從不絕望,隻有堅強的信念:「我要活下去。」雖然她已經死了,但她對待生命的真實態度,正是佛陀說的:一切不可執著.>>


文中敘述杏林子在病中的種種,當每個人,也包括我在內讚歎他對生命的熱愛,堅持著“我要活下去的時候”,您是不是也有同樣的感動呢?但是原諒我以杏林子此文作文章。”我想告訴您的是,解脫道上,了義佛法上的見地,她的表現就是“我見未斷”, 請您不要誤會我的意思,我不是說熱愛生命有什麽錯,希望您能了解我要闡述的事情,杏林子在那麽劇烈的病痛折磨下,那一句 “堅強的信念,我要活下去,”正是“我見具足”的具體表現,我為什麽這麽說呢? 因為那裏麵,充份表現了他對自我存在的執著, 再怎麽難,怎麽苦 ,也不願意自我滅失掉.意識的深處,不能接受自我的消融,斷滅。我這麽講,您能明白佛法中“我見”的真正含意嗎?

一般修學佛法的人,並沒有確實了解什麽是我見,聽到的也多是不正確的說法,即使知道了,往往就隻將 ”我見” 當成一個名詞和常識。不想從深心接受它。世俗上百分之九十九點九的人如果聽到要自我滅失,馬上一定會反應 “那怎麽能行,我怎麽可以消失?”絕對無法接受,但是您必須知道,佛法背俗,了義佛法,盡在“捨”字。 殊不知 “斷我見” 為修習佛法上最重要的知見。能確斷我見。就是二乘解脫道的見道,預入聖流,也是大乘佛法明心的第一步。


一般正確的解釋斷我見如 “深觀五陰十八界虛妄,否定自我,否定覺知心真常不滅等” 這是個什麽概念呢?白點講就是您必須知道你自己的存在是虛妄的,你必須接受,真正的接受你自己有一天會滅失的事實,不能一直存在。你可能會說,這都是廢話,誰不知道每個人都會死,這有什麽了不起的佛法知見可談?但是我告訴您,你死的時候是不得不死,無力改變,就像杏林子一樣,不願死卻不得不死,其實你的意識心是根本無法接受你自己死亡消失這回事的,隻是無能為力。這可和”斷我見”的含意,坦然接受自我消融,不再存在的事實有著大大的不同呢。

你這個能知能覺得意識心,你那個能給可愛子女最溫暖的愛,給你另一伴最甜蜜的心,哪個能感受,能愛能給的覺知心,是會滅失的,沒有什麽長長久久,直到永恒這回事。 這個意識心,隻能有一輩子,也就是隻有一期分斷生死的時間而已,去不到未來世,它是會斷滅的。 你必須能夠在心靈的最深處接受這個事實。你接受了,不再妄想意識自我能永恒存在。這便是能斷我見的第一步。

至於不執著錢財,房產,感情,子女等,那是 “我所執” 的部份,是”我見”外所應斷得執者,已是“我見”外的另一個題目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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