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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讀美國(之四)——美國憲法的通過

(2008-08-04 21:20:43) 下一個
解讀美國(之四)——美國憲法的通過

自由民主不僅是一個理念,不僅需要獲得人們的認同,它更是一種生活方式,更需要訴諸相應的操作規程,而且必須經受實踐的打磨。


獨立不僅是一紙對外宣言,它應當落實到生活中。
自由不僅是一種人生價值,它應當成為一種文明的生活方式。
民主不僅是一個政治理想,它應當在實際中可以操作。
——作者題記

1787年9月,太平洋彼岸,一部人類 曆史上具有現代文明精神的成文憲法誕生,即將下達美洲新大陸十三個州討論通過。

“我們,美國人民,為建構更完善的合眾國、樹立公義、保證國內治安,建設公共國防,增進人民福祉,並穩固們與子孫後代的自由之福佑,特為美利堅合眾國製定、頒行此憲法。”

這是兩百多年前落於紙上的美國憲法的第一句話。這開宗明義的語句,最初是以所有十三個州代表的第一人稱落於紙上的:“我們作為馬裏蘭州、新澤西州……的代表……”。然而美國當時十三個州之一的羅德島州並未參加製憲大會。此外,所有55位與會者所代表的十二個州,都為製定此一憲法相互作出過重大妥協,沒有任何代表認為這一憲法完整體現了自己的意誌並全然感到滿意。更重要的是,代表們無人能確信這部憲法能夠獲得各州的一致批準並付諸實施。憲法草案人稱上的這一改動,智慧地避免了在洲際層麵可能引發的爭端。站在兩百年之後的曆史高地,人們能夠確認,從各州的第一人稱的“我們”,改為新大陸全體統稱的“我們”,實際上是美國第一次依據多數原則,確認自己是一個國家而不是十三個州的鬆散聯邦、人民是一個整體概念而不是各州地方居民。這個改動也可以這樣理解,整體的人民,而不是各州居民,才是是製憲的主體、國家的主體。這是一個征兆,當製憲大會“文本委員會”( The Committee of Style)的古弗尼爾•莫裏斯(Gouverneur Morris)落筆修正這第一個句子為“我們,美國人民”的時候, 一個稱為美利堅合眾國的新型國家已經在北美的海岸城市費城臨盆了。

憲法大會決議將憲法草案提交國大,由國大審議後,提交各州人民代表大會依次審議批準。一俟會通過批準新憲法的州累計到九個,憲法即取得合法地位,落地生效。

製憲會議上,55位製憲代表有33位在新憲法簽名表示認可,其餘22位代表中,有12位不認可而未簽署,9位因為提前離去未能簽署。有鑒於此,美國建國者中最年長者富蘭克林在大會最後一天簽署憲法文件之際,當眾宣讀他的期望。他希望即將回到本州的各位代表支持新憲法在本州的通過,最低限度,不要抵製它。他希望各位以大局為重。他實際上的期待是,憲法大會會議期間的“全體委員會原則”繼續生效。他希望以此保證憲法落地,成為新大陸建構中央政府的法律。



四月懷胎,十月生產


新大陸和全世界看到的是一份省略背後激烈爭端而達成妥協的憲法草案。但是,這份草案一經問世,費城獨立大廳內由妥協消弭的論辯烏雲開始密布新大陸上空。曾經攜手打敗英國殖民統治的新大陸人們,第一次被自由理念和未來國家社稷分裂為對立的兩派:
新憲法將重新整合新大陸,挽救其岌岌可危的未來。
新憲法將導致專製統治,將剝奪人民由獨立戰爭所獲得的一切權力。
對新憲法的態度涇渭分明。美國人們為自己的未來憂心忡忡,各抒己見,互不相讓。各州代表大會相繼開始大辯論。這是新大陸所經曆的第一次激烈大辯論。辯論時間比製憲會議辯論時間長出兩倍半:憲法製定用了四個月時間,通過則曆時整整一年。

1787年底,德拉瓦州首先批準通過新憲法。此後有新澤西州、賓州相繼跟進。1788年初,新憲法在喬治亞州和康乃迪克特州獲準通過。2月,麻薩諸塞州通過新憲法。接下來到6月,馬裏蘭州、南卡羅來納州和新漢普郡州(New Hampshire)相繼批準新憲法。——按照製憲大會的意誌,美國作為一個國家終於越過重重籓籬障礙,可以合法存在了。

然而歡呼聲響起處,焦慮依然如故,足智多謀的製憲大會代表們截至此時,似乎意識到他們的嚴重疏漏:
這個國家的誕生不僅維係於少數服從多數理念,也不僅依賴各州名義上舉手通過,實際上與人口總數和地理位置密切相關。一個州通過新憲法,不隻是一個抽象的數字累計,它意味著這個州加入合眾國成為成員之一,等於這個國家人口總數的累積;同時更是(對)一個民族立足之地、生存空間的確認,是這個這個國家資源占有、管理方式的先決條件。

未來合眾國麵臨的困難是,維吉尼亞和紐約兩個州的通過,新大陸作為一個國家,將舉步維艱。維州當時新大陸最大的州,人口占新大陸人口總數五分之一,西部邊境線一直延伸至密西西比河。紐約州的地理位置則將新大陸其餘十二個州一分為二。當時美國各州分布在東海岸,幾乎成一字排開狀,紐約州的北部有馬薩諸、羅德島、新漢普群(新罕布什爾),南部則有新澤西、德拉瓦、馬裏蘭、維吉尼亞、賓州以及南卡和北卡。既難想象缺失五分之一人口大州的美國將如何存在,更難想象沒有紐約州作為鏈接,這個國家將如何在缺乏現代化交通與電訊設施情況下實現對南北兩半的協調管理。

上述事實意味深長:自由民主不僅是一個理念,不僅需要獲得人們的認同,它更是一種生活方式,更需要訴諸相應的操作規程,而且必須經受實踐的打磨。停留在理念階段、徜徉於啟蒙時期,並承擔認知功能的民主,僅僅是手中的旗幟和心中的理想,要將這旗幟插上人類生存的土地、將這理想變成人類的現實,需要的不僅是熱血和勇氣,還需要時間、耐心和實踐能力。新大陸上美利堅合眾國的誕生,必須麵對一些非常具體的問題。著手解決這些具體問題,美國的民主才能落地生根並逐步向前推進,自由才能變成一種生活方式並日益完善。

新大陸的命運曾經在製憲期間因各州各執己見、互不相讓而受到過極為險峻的威脅;因為同樣的原因,美國的民主自由追求在通憲期間再度受到相當嚴峻的考驗。1788年夏季,新大陸全地和它們的血緣鄰邦歐洲,不約而同把眼光集中在維吉尼亞州和紐約州的通憲大會上。

維吉尼亞州是製憲會議的發起者,而且參與製憲代表多達七位。以詹姆斯•麥迪遜(James Madison) 和帕特裏克•亨利(Patrick Henry?)為首,他們都是是新大陸著名的政治知識精英。維州代表大會六月開始。有兩位更加著名的人物沒有到會,卻以其它方式參與大會辯論始終:傑弗遜,其時人在巴黎做美國特使,對美國憲法的熱切關注從始至終,並不斷從至交麥迪遜及其他與會代表那裏獲得本州代表大會的討論情況,並參與意見;華盛頓,其時在自己的弗農山莊,依靠一位專程傳遞大會辯論情況的馬背信使了解情況,並將自己的意見反饋大會。

緊張激烈的三周辯論之後,投票即將開始。以公開坦言堅決反對新憲法而著稱的帕特裏克•亨利,要求最後闡述自己的意見。他做好了失敗的準備 ,表達了對新大陸獨立精神之延續的嚴重關注和對新大陸人民福祉的深切期望:“如果大會批準通過這個憲法,我將感到我的反對理由充分……不過歸於失敗。”他說,“如果憲法通過了,我將等待,並報以期望。我將期望美國革命的精神不會丟失。我將期待政府的此項新計劃得以改變,以便保護美國人的安全、自由與幸福。”全世界都聽見了亨利的肺腑之言。

維吉尼亞州代表大會旋即投票表決。6月25號,維州通過新憲法。維州人相當自豪,他們不僅是憲法草案的提交者、是這部憲法從無到有的創始州,而且認為自己為憲法草案落地邁出了關鍵的一步——維州人認為他們是新大陸批準憲法通過的第九個州。然而並非如此,在他們舉手表決的前幾天,新罕布什爾州已經舉手通過了憲法,成為第九個州。

維州的誤解意味深長。人類陸上交通以馬代步固然快捷,在當時的交通和通訊條件下,管理一個如此幅員遼闊的國家談何容易?多年之後,美國還鬧過比維州更大的笑話。由於英國對美國的領土、經濟權利等無理要求而導致的美英兩國戰爭,接下來又由於美國的強硬政策和戰場上的勝利,英國政府接受自己的軍事指揮官的建議,不再進行軍事威脅和對抗,並於1814年夏季被迫放棄對美國的領土要求,同意坐下來談判。美國則因此撤銷其對加拿大領土的要求。至此,雙方劇烈利益衝突實際上已經結束,戰爭已經失去前提。嗣後,雙方於當年聖誕節前夕在英國簽署和平協議。然而這一重大事件和兩國戰爭局勢結束的消息,受限於當時的通訊原始條件,遲遲不能抵達美國。於是產生了下麵的荒唐故事:對和平協議之簽署一無所知的兩國軍隊在美國密西西比河口新奧爾良地區繼續交戰。結果美軍以13人死亡的極小代價,贏得戰鬥。英國軍隊死傷超過兩千,被俘五百。這是美國對英國長期作戰以來最輝煌的一次戰鬥,然而這卻是一場完全不必要的戰鬥——戰爭早在兩周之前就結束了。類似的荒謬歷史還有不少,基本原因正是信息不暢達,管理方式比較原始造成的。

在工業革命之初,通訊遲緩,紐約州在地理政治上的存在,是美國建立一個領土完整、管理便利的國家的物化前提。紐約州支持新憲法的代表們以驍勇善戰、天賦過人、主張以君主立憲看護獨立自由的政治家亞歷山大•漢明頓(Alexander Hamilton)為首。麵對幾乎等於半數的反對聲音,漢明頓們不僅曉之以理,而且使出渾身解數,不斷抻長會議發言,在不違反辯論規則的前提下盡量拖延,以便推遲大會表決的時間,等候維州的結果。

新大陸各州舉手表決通過新憲法初期,對於美國的誕生隻具有理論上的意義,即認可這個國家的合法性。當越來越多的州表決通過,這一理論意義越來越具有現實性:通過憲法,等於加入這個合眾國,這個理論上成立的國家,因此就擁有了自己相應的土地和人民。通過的州越多,合眾國所轄國土麵積越大,人口越多。這大約是為什麽毫無勝算把握的紐約州代表大會,在獲得維州通過新憲法的消息之後,要將大會繼續延期的原因,他們要爭取充分的辯論機會,以便贏得足夠的票數,保證成為合眾國成員之一。紐約代表大會的辯論延續到七月末投票表決,漢明頓和他的同仁們等待判決一樣等待結果。結果是,反對與支持的票數非常接近,30對27。美國是幸運的:紐約州以微弱多數通過新憲法,加入合眾國,等於拆除了橫亙在新大陸南北之間的屏障。

在長達將近一年的時間裏,通過憲法的舉國大辯論,將新大陸一分兩半。美國教科書說,這是一個痛苦的過程。在漫長艱難的努力之後,一個獲得人民授權以管理遼闊土地的的中央政府終於臨盆。據說,賓州獨立宣言簽署人本傑明•拉什(Benjamin Rush)在獲悉國會宣布新憲法將在1789年3月第三個禮拜三生效時,他拿起鵝毛筆,寫下了八個字:“It is done, we have become a nation”(塵埃落定,吾國已成)。



少數人意誌促成重大結果


現代暴政產生之前,歐洲人類已經飽受其苦,逃到新大陸的人們總結過鮮血淋漓的經驗:“事後確立罪狀,或對原先並不違法的行為進行懲罰並任意拘禁公民,曆來是暴政所善用的和最恐怖的手段。”故而,布萊克斯通關於濫用拘禁權的話,在新大陸各州通過新憲法時,多次被美國先民引用:“不經起訴、審判而剝奪一個人生命或強行沒收其財產,乃是粗暴惡劣的行為,必須立即引起全國對暴政的警惕;但是秘密拘禁、匆匆將人投入監獄,其痛苦即不為人知或被人遺忘。因為這類事件不公開、不引人注目,故為專製政府更為危險的手段。”(布萊克斯通《評論集》第一卷第136頁,轉引自《聯邦黨人文集》第四十八篇)不少反對新憲法的新大陸政治精英認為,聯邦製下一個強大的中央政府勢必威脅個人權利,其總統則可能演變為君主國王一類獨裁者。著名的獨立革命領袖帕特裏克•亨利(Patrick Henry)認為,新憲法的最大的缺陷就是危害個人自由。他直言不諱問道:“為了你的自由,有必要以采納這個係統而放棄那些偉大的權利嗎?……自由,一切現世中最偉大的祝福——給我們那無價的珍寶,拿走其餘的一切吧!”遠在巴黎任特使的傑弗遜給自己的好友麥迪遜寫越洋信件,他對新憲法的擁護是勉強的,“半個麵包總比沒有強。如果我們不能夠保護我們的權利,讓我們保護我們能夠保護的。”喬治•梅森由於新憲法缺少保護人權條款,曾拒絕簽上自己的名字。

十一個通過新憲法的州中,有四個是有條件通過的。這個條件是,新憲法必須補充保護公民權利的條款。馬薩諸塞州是美國打響反抗英國統治第一槍的州,在美國歷史中,是個人自由權利堅定的守衛者。在這個州的代表大會上,新憲法遭到嚴重挑戰。激烈爭辯之後達成的妥協是,以未來修改新憲法,加入保護公民權為現在批準的前提條件。馬裏蘭州部分代表表達了下列憂慮,如果新憲法中的政府權限不修正,人民的自由和幸福將受到威脅。維吉尼亞表達的同樣的意願。以微弱多數通過新憲法的紐約州,則明確要求新憲法加入保護公民權利的條款。

此建議遭到多數派領袖漢明頓(Alexander Hamilton)的反對。理由是:第一,若幹州的憲法,已有保護人權條例;二,新憲法已經明確規定“美國人民為……增進人民福祉,並穩固們與子孫後代的自由之福佑,特為美利堅合眾國製定、頒行此憲法。”,“與若幹州人權法案成篇累牘文字相比,此語是對民眾權利更好的承認”,故沒有必要多此一舉;第三,“就嚴格意義而論,民眾不交出任何權利,即等於民眾保留全部權利,自然無需再宣布保留任何個人權利。”

對此少數派的反駁是:雖然大多數州擁有自己的人權法案,但是憲法是未來國家的最高法律,必須在國家最高法律中明確規定對公民權利的各項保障。他們同時提出:新憲法在許多方麵既然沿用英國“習慣法”和“成文法”,在人權法案上也應該參照英國“大憲章”及其“人權法案”。但是漢明頓解釋說:英國相關的人權法律是君主立憲體之內設置在君主與臣屬之間的規定,意在限製和削弱君權,擴大臣屬特權,“考其原意,並不能適用於已公開宣稱基於人民權力、由人民直接代表、公仆執行的憲法之中”(以上引自《聯邦黨人文集》第八十四篇)。漢明頓及其他聯邦黨人認為,英國的“習慣法”(社會法則)並未定義或確量“自然法”(天賦人權),鑒於此,他們相信:在憲法中寫明需要保護的諸項權利,將導致對那些權利的限製,並可能意味著對其他未申明權利的忽略。

但是少數派的意見付諸實施了:新國會首次會議最重要的議程是提出並討論憲法修正案,加入保護公民各項權利的條款。自美國憲法1789年3月生效不到三個月之後,麥迪遜開始起草憲法修正案。再過三個月,9月25號,草案提交新國會首屆會議討論。三天之後,國會簽署通過。再經過全美四分之三的州通過,這個被稱作公民“權利法案”的憲法修正案,於1791年12月15日正式生效。

這個國家此前和此後的管理中有一個約定俗成的前提——人民權利優先:舉凡國家沒有明確規定的權利,都歸於人民;嫌犯無罪推斷:在人證、物證、言證,證明一個人的罪行之前,對嫌疑人做無罪推斷。

但是開國在即,立法在即,他們寧肯重複申明各州法中的內容、寧肯在人民優先的原則之上和之後再加一道保險、寧肯對政府做“有罪推斷”。寧肯在明確以人民福祉為前提的最高法令中,多此一舉地以明確的文字,具體申明公民的權利不得侵犯。他們硬是把人權保障寫進了已經通過的憲法。整體地、曆史地看,這是這個國家在最初的分崩離析危機之後,立即回到自由理念,警惕權力擴張的證明。



再度體現的合作與妥協原則


在任何公共事務中,意見最終未獲通過的少數派,永遠有一條道路可以繼續走下去:我事不成,俱事不成。他們可以設法砸爛一切價值,退而謀求對方失敗。但這不是新大陸新憲法反對派的做法。包括新罕布什爾州在內的四個對新憲法不滿意的州,他們尊重多數派的意見,同時在此基礎上內部協商,達成協議,繼續努力,在批準新憲法時寫信給新國會,請求修憲。

如果對新憲法不滿意的四個州采取一種不合作的態度:對新憲法投反對票,那麽新憲發就不會獲得通過。新的國會不會產生,他們的意見——公民“權利法案”就不會獲得討論的機會,這個法案就不會存在。如此,他們反對新憲法是成功了,但是他們保護人民權利的意見也不會實現。

國事爭辯與討論中,合作原則另一個體現者是麥迪遜(James Madison)。他是新憲法草案的起草人,是新憲法反對派的力敵,是論戰少數派的係列文章(後稱《聯邦黨人文集》)的作者之一。他反對在憲法中加入權利法案的理由非常具體,他擔心一旦在憲法中引入公民權利條款,會引第二次全國大論戰。新憲法秘密討論和公開通過期間的大辯論已經歷時彌久,新憲法的通過來之不易,在此基礎上再添新內容,引發的辯論可能最終牽扯新憲法的內容,導致在艱難中獲得通過的新憲法徹底覆滅。麥迪遜對英國憲法了如指掌,他持與漢明頓同樣的看法:自然法不受習慣法約束,無需列舉各項基本人權,此舉不僅畫蛇添足,而且可能危及那些列舉的權利。他甚至寫信給自己的朋友傑弗遜警告說:有些州裏的權力野心家,正要促成第二次製憲會議,以便借矛盾把所有的事情攪混,從而推翻剛剛通過的新憲法。但是為了顧全大局、保護已有成果起見,也為執行少數人意誌,他再度執筆,起草了他認為沒有必要的人權法案。

他參照1776年維維吉尼亞州的權利宣言,同時認真考慮各州的相關建議。他尤其尋求各州共同的建議,以便避免引發爭論,盡量照顧到這一草案通過時的可能發出的反對聲音。這個草案不僅是麥迪遜政治妥協與寬容精神的體現,也是他歐洲民主傳統學識的體現,他起草的權利法案,不僅體現了美國革命獨立自由原則,而且反映並容納了英國幾個世紀以來的法律核心。

獨立戰爭之後,這個國家未來道路上每一步都是不同意見雙方相互妥協、合作的結果。憲法前十項修正案列舉公民需要保護的諸項基本權利,是少數派意誌的體現,然而在以下的論述中,讀者將會看到,權利法案的語言方式和後來對它的解釋,同時體現了聯邦黨人的意誌。權利法案誕生於對新憲法的論爭和不滿,不僅是多數派自覺妥協,采納少數意見的結果,也是少數派通力合作的,敗而不隳不恨,持續努力的結果。

這表明了美國先賢的民主素質,也向全世界昭示了美國式的民主的要義之一:不僅維護少數人的言論自由,而且充分尊重少數人的意誌。這意味著多數人向少數人的妥協。這種妥協是一種自覺的妥協,表現了民主理想的寬容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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