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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我軍後勤工作中的“就地籌措”說起zt

(2007-11-13 21:17:02) 下一個
從我軍後勤工作中的“就地籌措”說起

我在看朝鮮戰爭中長津湖戰鬥資料的時候,發現有資料稱因為補給不濟,誌願軍總部要求九兵團在長津湖地區就地籌措,而該地區是山區,人少地貧,再加上戰爭,糧食就更少,所謂就地籌措,幾乎與劫掠無異。美軍士兵的回憶錄就披露曾有朝鮮居民向美軍哭訴誌願軍強占起住房和糧食,在零下三十度的嚴寒,誌願軍穿著單薄的棉衣,如果沒有住房,露宿野外必然要被凍死!——美軍隨即開始對民房進行轟炸,此前美軍極少轟炸民房,結果不僅造成誌願軍的傷亡,還使其無房屋可供宿營,加劇了部隊凍傷的人數。

在國內戰爭中,也有所謂就地籌措,還有留下欠條表示不是白拿,其實在那樣的戰爭時期,誰知道你就一定能贏得戰爭?如果不能贏得勝利,那這欠條找誰去兌現?那還不是和劫掠一樣性質。

現在看來,所謂就地籌措,就是“劫掠”的委婉的說法,更有名的是國內戰爭時的“打土豪”(當然後者還包括了將一些有錢人或者就是被俘的敵方軍政首領抓起來要錢——那一般是稱之為“綁肉票”)。

同樣“動員”民工,我方一般稱為人民戰爭,如果是國民黨軍隊幹的,那就稱之為“拉夫”。

這種後勤方法雖然看上去可以“以戰養戰”,但實際上卻是“殺雞取卵”,弄到後來大家沒飯吃,不能持久,這才是十年內戰時期根據地過幾年就要放棄的主要原因。直到陝北還是如此,所以要不停的東征、西征,如果不是張學良勸阻並接濟,中央紅軍又要借道跳出去的。這也是曆代農民起義的慣常做法,毛批評為“流寇”,實際自己做法正與之類似。

國內出版吳東峰的《開國將領佚事》中講到某將領紅軍時期綁了一個大地主的兒子,要地主拿若幹財物來贖,該地主貪錢,沒贖。該將領帶著這個孩子長征了,讓他和紅小鬼們呆在一起,後來這個地主的孩子成長成為共軍的一個指揮員並在解放戰爭中犧牲了,該將領對這個地主的後代懷念不已。

綁票最著名的是兩件:四方麵軍抓了嶽維峻,要10萬大洋,錢沒全到手,人頭已落地。另一件是賀龍在貴州時抓得一傳教士,勒教會來贖,而教會沒有錢,洋教士隻好跟著長征半年。

程子華回憶錄裏講打土豪情景最為傳神:到了房屋裏在地麵上澆水,看滲水情形來發現新土掘藏;或者是要當地人一起吃飯,筷子先往魚頭後魚脊的,說明老吃魚,是土豪,吊打逼供。這或許是千百年來農民起義的慣常辦法。

還有一種征發方式稱為“借”。1947年劉鄧躍進大別山,無法依靠後方長途運送冬裝,隻能自己想辦法解決棉衣。當時劉鄧部沒有足夠的錢來購買棉花、布匹,就隻能先向商人與百姓借。陳再道回憶:”我們從商城南下時就開始籌措布匹,見到布店和有布的富家就借布,留下字據把布拿走,說明以後憑借條如數付款。…… 糧食也有開借條,有的用打土豪的方法開倉取糧。部隊抽出不少幹部去借布、借糧……“

1982年曾發生了戲劇性的一幕:1947年晉冀魯豫野戰軍二縱隊在商城一個村子發現農民霍家忠囤積布匹632匹,縱隊供給部長陳三記打了一個借條,全拿走了,而後一直沒有兌現。1982年河南省政府征集革命文物,霍家忠將此借條捐獻出來。省政府得知後,以高出當時價格折算償還布款6388元人民幣。這個保存了35年的借條總算有了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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