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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本人嗜酒貪杯,但絕對算不上是個會喝酒的人。
最基本的一點,我不鍾愛白酒。當然了,往深裏說,我也會。隻要是含酒精的東西都好,酒喝光光,拿做菜的料酒過癮的事,也不止一次幹過。餓極了的人便不忌口,跟這個是同一個道理。有號稱善酒之人,要麽嫌某啤酒過期,要麽嫌某白蘭地不香,要麽嫌某白酒不醇,在我看來,純屬事兒不嘰嘰。我雖然也有對口感的喜好,但並不挑嘴,有什麽喝什麽。能有的喝,咱已經非常感恩戴德了。
但如果條件允許,由得我挑,我還是挑啤酒。人家會喝酒的人,根本不把啤酒當酒,於是我自然屬於不會喝酒的人了,在酒桌上,肯定露怯,比隻喝橙汁可樂的主兒強點兒有限。明明知道會被人瞧不起,我卻不爭那強不好那勝。騙誰不能騙自己,想喝痛快當然喝自己最好那口兒。雖然要真拚起白的來,我即使咂巴不出香味兒,到最後誰把誰喝趴下還真不一定。
不會喝酒的我卻愛喝酒。愛到什麽程度呢?兩天不喝準饞,感覺美好的生活中出現了巨大缺憾。為了彌補這個缺憾,我可以坑蒙拐騙甚至趨炎附勢。
一旦有酒喝了,我對喝酒的愛還表現在,喝得沒有節製。雖然喝多了的次日感覺並不好受,可這絲毫不會影響我下次喝酒的興致。這跟生孩子有異曲同工之妙,所以很多人斷定女人愛生孩子,為生孩子受了那麽多罪,可一見到可愛的嬰兒,就又饞得想再生一窩。
我的親朋好友們,幾乎全知道我這個毛病,不約而同對我進行酒精管製。他們盯著我,給我定時定量,讓我不能隨時隨地喝,更不能想喝多少就喝多少。明明我目前健康狀況良好,可他們非都覺得,我要是由著性子這麽喝下去,早晚會把自己喝死。沒有辦法,我隻好背著他們喝,這個,絕對是愛喝酒的人才幹得出來的。不愛喝酒的人,哪怕酒量很好,卻能不喝則不喝,逢被人勸酒,動輒推三阻四。還見過有人用白酒杯子去裝礦泉水,聞是聞不出來的,卻能夠千杯不醉。對那種人我不是鄙視,我是不理解。我跟他們相反。飯局上,大家都在忙著跟人聊天說笑,而我的大部分精力,都用在了趁人不注意偷偷給自己倒酒上頭了。聚會人越多越好,酒下得再快都屬正常,不容易引起別人懷疑。我為掩人耳目,一般拿個喝果汁的杯子,把酒瓶子藏在無人的角落,偷偷給自己滿上,然後從容不迫地出現在人群中,明目張膽地喝我的“果汁”。當然了,現在我把這個秘密寫出來,家人朋友都會看到,以後再有類似聚會,我得另外想轍了。
這種對酒的熱愛,不能不說是發自內心的。
2.
對我而言,刷洗餐具可以跟喝酒類比。
我不太會刷東西,比如說吧,最基本的,我根本不知道應該用什麽洗滌用品來洗什麽材料的餐具。甭管餐具是瓷的鐵的木頭的水晶的還是石頭的,我洗來洗去,用的都是普通一瓶洗碗液和普通一塊海綿。我洗東西也沒別的本事,就是細致,方法對不對不知道,但我洗過的東西,絕對不會留有哪怕是最最小的汙跡。
洗碗碟的時候,我從來不戴手套。不是不曉得應該保護自己這雙小手手,但是戴了厚厚的膠皮手套,洗東西時自然感覺不出餐具表麵的細小雜垢,有可能洗不幹淨。為了確保自己不會遺漏任何汙點,我寧可選擇傷害皮膚,也不戴上那副手套。
不會洗東西的我卻酷愛洗東西。愛到什麽程度呢?我會突然心血來潮,跑到洗好的餐具前邊轉一圈,仔細檢查有無沒洗幹淨的地方。要是不幸被我看到一塊油汙,那些碗們就得全部被我重洗一次;到朋友家作客也不收斂,大家還沒吃完飯,我就已經站在洗碗池子旁邊兒等著,見不得池子裏有髒碗堆放,覺得每一秒鍾那些髒碗裏麵都在滋生成千上萬的細菌。而如果主人家分配太太做飯先生洗碗,我更會格外奮勇地去拚那個洗碗機會,因為堅信任何先生都是洗不幹淨碗碟的,而且即便萬一洗幹淨了,也必定不會記得洗菜板洗炒鍋擦洗爐台牆壁。熟悉我的大人都知道我這個毛病,孩子們卻不清楚。有一次,男主人怕我們走後被老婆罵,拚了老命跟我爭奪洗碗的機會。正在我們二人你推我踹爭得不亦樂乎之際,他那站在一旁的小女兒突然大哭起來:“哇哇哇,無名阿姨打爸爸了,哇哇哇,她不讓我的爸爸洗我的碗,她還打爸爸!”
3.
另外一件我不會做的事情是寫文章。經常寫了半天,發現詞不達意,十分懊惱。
見到別人有好房子好車我不羨慕,就是見不得別人比我能喝酒,比我會洗碗,比我寫的文章好看。有時候讀到好文章,我看進眼睛就拔不出來,恨不得那些好東西都是我寫出來的。
雖然不會寫,我卻愛寫。碰上想寫的東西,不寫出來,就跟丟了魂一樣。寫文章,是我獲取安心的途徑。事情,要寫出來心下才清楚;心情,要寫出來才能夠把它放下。我常常覺得,我這個人來到世間,上帝是為我預留了很多文章空白的,允許我把它們一一填滿。比如當年我奶奶去世,我的心痛了很久,直到紀念她的文章完成,那塊空白被漢字填滿,我才完成了這樁我注定要完成的任務,痛也才得以平息。
想寫的感覺,像饞酒,像把某件器皿清洗幹淨的欲望,時常令我坐立不安。
如果有人很會喝酒很會洗碗很會寫文章,我仰慕加嫉妒,巴不得與之舉杯邀飲。但如果這個人覺得我因為不會喝酒不會洗碗不會寫文章,就不是真地熱愛這些事物,就沒有同TA一樣甚至比TA更為強烈的做這些事情的衝動,就沒有資格以懂得它們的口吻來表達自己對它們的感情,我反倒覺得不與TA喝也罷,免得大家都認為對方酒風不夠浩蕩。
無名語錄:會是能力,愛是感情。以能力來度量感情,是為恃才自傲,有肚無量也。
不過在美國能陪我喝酒的太少,圈子裏麵的人都不太喜歡喝酒。喜歡弄一點鹵牛肉,看電視,喝酒。不過現在不喝白酒了,把不住門,總是喝多,我酒量不錯的,可以喝兩斤。
我就不會喝酒(但最近已上了一個台階,能夠分辯醬香型喝麹香型了),白酒都一樣(所以好酒都被朋友拿去了,說給我喝無疑是浪費),啤酒也都一樣(好在沒啥損失)。雖然我自己從來不喝酒,也沒有喝酒的想法,但我還是比較能喝的。看情緒吧,半斤八兩之間。原來在我們宿舍樓裏有幾個愛喝酒的同事,是每天必喝。喝了幾次我就不去了,落埋怨。其實是他們讓我陪喝,結果給人的印象總是我把人家灌醉了。不過也不能說我不愛喝,喝就喝了。隻是沒有吃飯那種不吃不行的感覺。
開始領導發現之後,還安排我參加了一些活動,主要就是接待外地客戶吧。但很快就暴露出一個致命弱點:雖然喝酒不推辭,但是從來不主動讓酒,而且重點就一個吃字,還往往是餐桌上第一個吃飽的人。丟人啊···
好在領導英明,任人唯賢,此後讓我餐桌上自便,隻要最後為領導稍許代勞。在被大多數人識破之前,我已經圓滿完成使命。
古龍筆下的好女人,會喝酒,會武功(不一定好高深,但肯定婉轉靈動)。而且這個女人隻愛一個男人,肯對這個男人付出一切。
唉可我卻覺得這害了那男人。對這女人也很是不公。
你喜歡和啤酒實在是太好了,隻要能時不時上趟廁所,啤酒我可以一直喝,hiahia
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明小亮這麽好的問題下,哪吒可哪不了吒了
好了,明天去別的地方看個展覽,後天再見。
我其實挺喜歡做飯的,就是想到做完飯還要洗碗,做飯的熱情就沒了。真不明白怎麽還會有愛洗碗的,每次我洗碗也是鍋碗瓢盆都洗了,切菜板也洗了晾起來,爐台擦幹淨,油煙機和牆也要擦一遍,最後還要擦廚房地一遍,每次在做這些事情的時候我都生不如死,但如果不做的話,我就更生不如死。所以最好還是幹脆不做飯的好!
喝酒我隻喜歡喝白酒,啤酒能喝一點,喝不多,紅酒幹脆不行,一喝就暈,倒是白酒還能品出優劣,而且喝上幾兩問題不大,不知道我是不是也算不會喝酒。
我雖然不酷愛寫文章,但有時候看到別人寫的好文,也恨不得是自己寫的才好。
極品姐夫不如我。我注意過了,他洗碗是戴手套的,難怪那那雙小手兒粉嫩粉嫩的呢!
驗室裏養成的毛病,有些實驗要求高純度,試管燒杯什麽的要用清潔劑先裏外洗幹
淨,用自來水衝三遍,然後再用高純度蒸餾水潤洗三遍,要見光看不到一絲水跡才
行。
所以我洗碗都至少潤洗五遍以上,你姐夫老嫌我浪費水
你最後這段我知道和人交流有時挺痛苦的哈
不過,洗碗是粗活額不愛幹。說起洗碗,人都不忍心讓我幹這活。人家都說,"別,別,你別洗啊!" 哈哈!
瞧那偶像唱個歌還非扮成花蝴蝶,金發還BLUE眼呢。瞧額的偶像到哪裏就一身西裝,倍兒清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