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寫故鄉瑣憶,想起來過去在新浪寫的幾篇文章,其實也算是對於不同的故鄉的零碎回憶。於是又翻出來,改一改,貼一貼,吧。
一、
初來美國,是在N多年前,到的是東部某一小城。表麵上為了求學,說白了是想看看美國到底什麽樣兒。為了那點兒可有可無的好奇心,我流落到了一個狗不拉屎的地方。
在此地,我誰都不認識。隻在臨行前,接到一封來信,自稱是當地的留學生組織,揚言可以接機。我趕去香港搭機之前,匆匆給對方寫了一個email,告知我晚上八點鍾到,不冷不熱地說希望有人來接。
我向來是一渾不吝的主兒,拎著倆箱子就這麽出了深圳,出了香港,經過底特律和若幹我已經記不清名字的地方,經過數次晚點,來到了午夜無人的機場。
中間一站轉機,被人騙,非讓我把行李給check out之後再check in。我老老實實把倆箱子拖出來,到機場通風處抽口煙。同機一香港仔找我蹭了根兒煙,順便在我麵前炫耀他的手提電腦。當時我們正站在風口上,他左手笨拙地捏著我的中南海,右手艱難地舉著他的電腦,給我播放一巨無聊的港產片。
勉強站他旁邊兒把那根煙抽完,我拽著箱子就逃。他還在我身後囑咐我東囑咐我西,我可一句都沒聽見。
跑得太急,連人帶箱子從滾梯上摔了下去。
那是我這輩子最跌份的一副樣子,狗啃泥似地撲倒在滾梯底部,左手一箱子,右手一箱子,都是國際旅行箱,特大號兒的。
偏偏運氣不好,身邊走過一位帥得不成的空少。我從前近距離接觸過的最帥的男生是老布什的貼身保鏢,也不過就這個檔次了。
他風度翩翩地飄到我的身邊,向我伸出一隻挺拔勻稱的手臂,將我輕輕一拉。
可他拖我不起,因為拽著的我的那條胳膊,已經扔了手中的箱子;而我另外一隻手,還在死命地抓著我另外一隻箱子呢。裏麵有我愛吃的火鍋調料,兩條中南海,還有一套羅大佑的CD。
帥哥拽著我,我拽著箱子。他不好意思就此鬆手,我又決意不放我的箱子。我們組成了一個鏈條,橫在滾梯的最下麵,像一個搞笑片的定格。
我們倆終於繃不住,也顧不得給我麵子,一起花枝亂顫地笑了起來。
就這麽著,半夜磨蹭到了我該去的地方。下了飛機,一不知道怎麽去學校,二不知道去了學校又能住哪兒。機場大廳隻有仨瓜倆棗閑溜噠著,看著可真不像好人。機場盡頭有一排機器,可以定酒店,還可以請酒店來接機。我凜然麵對生死般地走了過去。
二、
話說那天我於夜半時分抵達了一個了無人煙的地界,正欲胡亂找一家客棧投宿,突然雙目的餘光掃見一位華人弟兄,正從遠處向我大踏步地向我走來。此人中等身材,三十歲左右,相貌端正,圓臉盤兒,笑眼睛,倒是一副很可靠的樣子。
走近了,他笑眯眯對我說:“請問你是網上無名同學嗎?”
我茫茫然對他點了個頭,他彎腰就從我手中抓箱子。
“別動我的火鍋調料!”我一聲斷喝,嚇得那廝馬上鬆了手,眨巴著眼睛看我。
“就一包。回頭請你一塊兒吃還不成麽?”見他受了驚嚇,我口氣稍微軟了一點兒。
他也趁機點了點頭。就這樣,把我接到了學校,安排在臨時學生宿舍住下。第二天打電話給我,告訴我如何如何走可以到什麽地方幹些什麽,並且提出說,要是我有急事,可以找他幫忙。
這就是我所認識的趙君。我們彼此認識,但交情淡得像杯白開水。
他為了接我,深夜都不得睡覺;他主動提出可以在我有緊急情況下幫我。然而生活總是那麽平淡無奇,所以我始終並沒有機會請他幫我什麽,他也就把我當成一個組織布置的任務,完成了就完成了。
我為了謝他,請他吃了兩次飯,一次是火鍋,一次是炒菜。對於我而言,那些也都是任務,因為我多少虧欠他了點兒什麽。
淡來淡往的,就到了感恩節。我們倆共同認識的一對一兩百歲的老夫婦,邀請我們去他們家過節,烤火雞給我們吃。
第一次吃火雞,味道卻已經完全忘了。隻記得,這對老人請我們去的,是他們自己開發的農場,遼闊無邊。一年前倆人剛買下來的時候,還是一片參天大樹。他們楞是自己把樹一棵棵砍掉,起了一片房屋。又一鏟一鏟挖了一個人工湖出來。我當時還沒有孩子。要擱現在,我肯定得感慨,那麽多時間和力氣,能帶一個排的孩子了呢。
當時我還很年輕,很浪漫,坐在老頭兒老太太搭的棧橋上,看老頭兒在如血的殘陽裏射殺野物。趙君則開著一輛小型拖拉機,幫忙開墾荒地。傍晚的微風吹拂著我的頭發,陪伴我感慨很多人間的滄桑還有壯麗。
可能正是這個緣故吧,趙君才一直是我心目中無聲的一個人影。他沒在我波瀾壯闊的日子裏明亮地出現過,更沒有如歌一樣回蕩在我心裏。而那些如歌的朋友,我有很多很多,散落在海角天邊。我每日用很多時間,寫很多的信件,給我那些朋友。他們有些陪過我慟哭,有些陪過我歡笑。他們除了代表自己,更代表特定時期的我們和特定時期我們的友誼。
他們以外的人,我以為是人情,你來我往而已。因為完全沒有投入特別的感情,更沒有共過什麽日子或者經曆。
三、
切火雞的時候,趙君說第二天是美國瘋狂搶購的日子,大多數商店的大多數東西都超低價出售,問我要不要搭他的便車去采買。我哪兒信這些東西?在深圳我見的跳樓吐血價還少嗎?騙無知少女的玩意兒。而且我最怕逛商店,一般說來,不到逼不得已沒米下鍋沒衣服遮羞我都不會進去。
不過想到還真沒逛過美國的商店,去瞧兩眼也無妨吧,反正逛街怎麽說都比跟家學習好。
於是就去瞧了瞧,他買了雙運動鞋,我買了一照相機,盡管我覺得一點兒都不便宜。
當晚無所事事,跟一剛認識的泰國女孩去酒吧喝酒,愁於找不到司機。突然想到沒家沒業的他,在商店裏的時候說他從不喝酒。我這女友年輕貌美,打她的名義請趙君開車總是可以的吧。我們需要的就是不喝酒但會開車的兄弟。
他二話沒說就答應了,也不知道是被美色給迷住了,還是可憐我無名的酒癮,甚至有可能是他剛好比較無聊而已。至於到底是因為什麽,我沒有深究過。不過是萍水相逢的一個說不上是朋友的人。
整個晚上,跟那泰國妹聊了不少,趙君有沒有說過話倒是忘了。記得有他,隻是因為他開車送我們去,又開車送我們回。
再過了一個月,請他幫我買車,也沒買成,我們打的交道好象就是這麽多了。因為他很快畢業,去了波士頓工作,我們漸漸在對方的記憶裏模糊起來,如果有過什麽不太模糊的記憶的話。
直到又過了不少日子,聽那對好幾百歲的老夫婦說,他在波士頓得了白血病。
如果一個都不知道算不算是朋友的人,得了重病,我不知道別人會如何反應。我反正當時突然覺得,他或許其實是我親密的朋友,隻是我自己不意識而已。為了他的病,我心裏疼得很難受。
過去對他的模糊,一點點清晰起來。他的麵色一直很好的,也喜歡鍛煉身體;他很懂車,不然我一定早買了那台外表華麗內中鏽死的美國車;他話說得特別少,但是並不冷漠--每次我對他講話,他都在專心地聽,溫良地微笑;我請他為我做的事情,他沒有過一次推搪。。。
我要到他病房的電話,試圖通過聲音,跟這個慢慢清晰起來的形象接近。
可惜他當時的治療非常痛苦,已經使他幾乎失去了聽力,所以他微弱的話音往往不是在答我,而隻是在自言自語。
他說他覺得很累,很無助。
我開始定期給他打電話。
我也正懷孕,反應特別厲害,喝水都吐,一直到生。他安慰我說,你那好歹不是病,更不是絕症;我安慰他說,你治完了就還是原來的你,我可好,生完了就不是我了,成了別人的媽,恐怖不恐怖啊你說。
換過骨髓之後,又過了很久,電話裏趙君的聲音開始日益高昂,我也隨之欣喜異常。到那時為止,我們的談話已經好到可以用投機來形容。他已經皈依信主,談到早年他嘲笑我是衣食無憂的大小姐,所以才在閑來無事的時候胡亂思考信仰的問題,他玩笑說:“看來我現在也到了衣食無憂閑來無事的境界了。”
我們兩人都在電話裏會心地笑了起來。
我起初並不明白,到底為什麽,我們在同一個城市的時候,反倒沒能成為朋友。不過現在我好象明白了。
我是個朋友滿天下的人,但我對朋友的定義好像挺狹隘的。我總是說,不是的,A不是我的朋友,B也不是。盡管A和B是我周圍人群的大多數。一個朋友的定義,把我自己和別人都弄得很孤獨。
他生病之前,我看一個人,是看一個人,對方在被我看,我自己始終是中心,我一心想的是我的感受,我的經曆,我期望看到的共同。
到他病了,我暫時忘了從我出發來看待一個人,而是從生與死、強與弱、細小的不論是他的還是我的快樂不快樂,來與另外一個生命對話。
茫茫人海,我們總是在從中挑選某些人做朋友。因為這個,我們不滿意今天,懷念昨天。可是生活是由今天組成的,正如我們的生存環境是由大批我們認為的算不上是朋友的人組成一樣。
記得小時候,女生本來就比較小心眼,還愛搞個幫派什麽的。動不動就我不跟你好了,誰讓你怎麽著怎麽著來的。其實可不就是我說的那種要挑選的心態,就跟交你這朋友是便宜了你似的。
回到我最初來到美國的日子,回到N多年前,我吃過的那一餐火雞。老人說得可真對,時間的過去,可不就是一轉眼嗎。N多年過去,熱鬧和冷清都有過。朋友圈子隨著住的地方和家庭狀況的改變而不斷變化。有些特別特別近的朋友,一搬走了,本來每天都見麵聊天吃飯,也就很快生疏。
不過每年大家吃火雞的日子,我還是總會想起我那個在波士頓的朋友趙君,感念我們如水般平淡的我相信是友情的友情。
無名, 謝謝你的文章!
朋友和朋友不同,雖然沒有見過麵,我是把無名當朋友看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