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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我們讀了彼得前書一章 3 - 12 節,其中我覺得比較有意思的是這樣幾節:
5 你們這因信蒙神能力保守的人,必能得著所預備,到末世要顯現的救恩。
8 你們雖然沒有見過他,卻是愛他。如今雖不得看見,卻因信他就有說不出來,滿有榮光的大喜樂。
9 並且得著你們信心的果效,就是靈魂的救恩。
我之所以覺得有嚼頭,就是因為 “ 救恩 ” 二字。
就在上個禮拜,我才看了穿牆屁同學博客上的一篇文章,題為 “ 老趙讓我信耶穌 ”(可點擊閱讀)。
無名個人認為,這是屁兄宗教立場和政治立場都很鮮明的一篇好文章,盡管他裏麵一些說法我不能苟同。我強烈推薦各位朋友都去看看他的大作,也不要因為他話說得刻薄而皺眉頭。要知道,能夠這樣直接了當說話的人,在我們周圍,不是太多,而是太少。他提出的問題,雖然是出於他對聖經的不了解,但也可以同時讓我們看到基督徒在為人和傳福音上有多少缺憾。一般來講,我們在屬靈同伴中間,都是在探討我們信徒得到如何的救恩或者如何得到救恩,卻相對忽視了對教會以外救恩的研究和討論。自己的理解先狹隘了,難怪得不能夠把福音裏麵福的要旨傳揚出去了呢。
請允許我在此先引用屁兄文字若幹:
屁爺酒席宴上,總是喜歡和信教的 VETERAN 叫勁兒。拐爺的法寶隻有倆問題:
一個是: “ 如果我一生作好事情,修路鋪橋,卻不信耶穌,死後會不會上天堂? ”
答案是否定的!人家給我解釋,我做的這些善事,在神的眼裏,都是很小的善,甚至根本就是不是善!不信耶穌,卻是大惡極惡。神是不會因為小善,而寬恕你的大惡的。
另一個問題是:
“ 如果一個十惡不赦的殺人犯在被執行死刑前,突然信耶穌,這人會不會上天堂? ”
得到的回答居然是肯定的!因為殺人的惡,隻是小惡,信耶穌,卻是大善至善。神不會因為小惡,而懲罰大善!而且人間的罪惡!已經被十字架的耶穌給贖回了。信耶穌的殺人犯,就是個永遠的清白!
我 K !這也對不信耶穌的受害人太不平了吧!自己不信耶穌 ( 或者還沒有來的及信耶穌,比如剛出生的嬰兒 ) ,被人家宰了,卻 TNND 要被踢進地獄!天天被牛頭馬麵揍,被 9 味真火煉,永世不得超生!而行凶的人卻上天堂,天天吃餃子,喝雞蛋掛麵。吃飽喝足,又有 64 個處女在床上等著!人間殺人,死後卻享受,爽嗬!不就是上電椅前,嘟嚕了一句 “ 主啊, 主 ” 嘛! 什麽狗 屁道理嘛!我 K 真理!
這樣的問題,我這可不是第一次看到。麵對麵被問到的經曆,就已經不下十次。所以我很想在今天的 “ 大家一起來 ” 裏,聊一聊這個話題。
在提摩太後書第一章有這樣一節經文:
9 神救了我們,以聖召召我們,不是按我們的行為,乃是按他的旨意,和恩典。這恩典是萬古之先,在基督耶穌裏賜給我們的。
它的意思是說,救恩是單憑恩典,而不是憑人的努力,是基於神救贖的計劃及所賜恩惠的禮物,那就是祂的兒子耶穌基督。
而聖經講到的救恩包括三方麵的內容。一是指過去,當人初信的時候(見多 3 : 5 );二是指現在,也就是我們上兩個禮拜一直在談論的成聖(見林前 1 : 18 ),因為救恩是一個持續的過程;三是指未來,就是基督再來的日子,救恩(或成聖)借著榮耀而完成(見羅 8 : 23 , 30 ; 13 : 11 )。
屁兄他質疑的,其實隻是救恩的最後一個部分。而如果我們的討論忽略了前兩個部分,救恩注定會成為局限性和功利性都很強的一個概念。換句話說,救恩的 “ 恩 ” ,其實是一個今生今世也存在的東西,而不隻是指人死翹翹之後上天堂還是下地獄的審判。而這個今生的東西,對許多人,包括我自己,是至關重要的。那是一種無論意氣風發還是寄居度日的人都需要用來哺育自己靈魂的精氣神兒。
那力量神秘無比,隱藏在蒼穹或是大地我們都不得而知,因而它的 “ 恩 ” 也不是我們人類能夠輕易揣摩進而明白揭示的真理。
因而我相信,救恩,絕不是一個可以量化的規則,而是一個巨大的奧秘。我們所能做的,就是盡可能地了解(和感激)這個奧秘帶給我們個人生命的變化,讓這個變化本身成為恩典的美好見證。而不是把它當作一個立法,把基督徒這個群體當作執法機構的代言人。
這些都是我一點淺薄的斷想,希望沒有說得太錯,以至於辱沒了神愛世人的美意。
說到關於普世救恩,似乎天主教中談得比較多,而基督教就少有提及。不知道各位同學有什麽分享,無名在這兒先謝了!
》》》》俺為什麽找不到關於地獄的話?
如果您要讀關於地獄的經文,建議您讀一下“啟示錄”,有很多相關的預言。而在《遊子吟》一書(您多半已經聽說過這本書了)當中,有一節專門談到這個問題,請您參看這裏:
http://www.afcinc.org/afcsite/big_5code/literature/mc_lit/Song/prod-72.htm
》》》》》天主教是什麽東東?基督教又是什麽?上帝說大家可以分開來信嗎?俺是越來越迷茫了。。。。。。
從形式上來說,是這樣的:
天主教與基督教的區別在於:在世界範圍內,天主教、東正教、新教被統稱為基督教,都以“聖經”為經典。天主教以自己的“普世性”,自稱公教,信徒稱其所信之神為“天主”。天主教以梵蒂岡教廷為自己的組織中心,以教皇為最高領導,實行“聖統製”和“教階製”。天主教的《聖經》有73卷,其中《舊約》46卷,《新約》27卷。天主教堂中一般有聖母、耶穌、聖徒等塑像。天主教教職人員均為男性。主教、神甫、修士、修女,必須獨身。天主教不主張信徒離婚。天主教主要節日有複活節、聖誕節、聖神降臨節、聖母升天節等四大瞻禮。教徒在天主教節日和星期日到教堂望彌撒。
在中國,基督教則專指“新教”,又稱為 “福音教”或“耶穌教”。基督教不接受教皇的領導權,沒有自己的權力中心,廢除了天主教的教階製,認為教徒無需神職人員即可與神直接交通。基督教《聖經》隻有66卷,《舊約》中有7卷未收入。基督教堂中一般沒有塑像,隻掛一個十字架。基督教的教職人員是主教、牧師、長老、傳道員。有男性,也有女性,可以結婚,基督教不主張信徒離婚。基督教主要節日有複活節和聖誕節。基督教節日和星期日信徒到教堂做禮拜。
這裏有一篇文章,裏麵提到了眾多的區別,更回答了您感到困惑的問題,僅供參考:
基督教與天主教的不同:http://www.pcchong.com/Catholic.htm
》》》》》經上不是說不可以拜偶像,那麽十字架是怎麽做出來的,聖母像又是誰造的??
也是網友的回答:拜偶像是指人崇拜自己手所造的、自己心所造的“人”、“物”或者其他東西。這些東西的共同特征是虛無和低等——低等,比如泥塑;虛無,比如觀音菩薩;名不副實,比如被神化的聖人等。人拜這些比自己低等的、虛無的、名不副實的東西,就是拜偶像。這樣的崇拜會玷汙自己的人格,耗費自己的生命。
宇宙天地間隻有神是全能全善全知的,隻有神是完美的,所以拜神不是拜偶像。除神之外的一切都不是完美的,所以拜人和物都是拜偶像。耶穌是神,拜耶穌不是拜偶像。至於十字架,這是古代的刑具,木頭本身並沒有什麽特別力量。拜十字架,並不是拜木頭,而是指向耶穌,指向神。當然,假如你以為這塊木頭有什麽神力而拜它,你就是在拜偶像。
冰青玉潔:那好吧。
Blessings:你這段話說得太好了,謝謝你!尤其喜歡這幾句:
“但如果講科學的人不介紹基本的定律,教文學欣賞不談論詩詞,數學裡麵沒有數字…,似乎就不太妥當了。“對不信的人談論神和信仰”也就是基督徒所謂的“傳福音”,很難不根據聖經,畢竟我們傳的就是這本書,要怎麼不看著這本書來講呢?”
也謝謝你這裏引用的經文,非常說明問題。有你加入我們的討論我真是開心。你對經文非常熟悉,也是我屬靈上的前輩,對我的幫助非常大。我這裏來的朋友,很多是信徒,更多是非信徒。討論的形式和內容必定跟以基督徒和慕道友為主的查經班有所不同。希望你能經常在我們討論的困境中給我們有力的依據。
『我栽種了, 亞波羅澆灌了, 唯有神叫他生長。』林前三:六
外邦人的使徒保羅(對不起,又舉聖經的例子了,希望我還回得了天家,也就是一般說的“上天堂”:))在他的佈道旅途中,曾到達雅典,對當地研究哲學的外邦人傳講耶穌,但無論他多有口才和學問,多能針對當時哲學流派的思想來正中下懷,他仍然不能避免不去講基督教的中心-耶穌死而復活的事實,結果卻是得不到大多數哲人的共鳴。(詳細事跡請見聖經使徒行傳17章)後來保羅在他的書信裡麵說到他不用高言大智來傳講神的奧祕,因為他曾定了主意,在他們中間不知道別的,隻知道耶穌基督,並祂釘十字架。他說的話講的道,不是用智慧委婉的言語,乃是用聖靈和大能的明證;叫我們的信不在乎人的智慧,隻在乎神的大能…。
其實基督教的基要真理清楚易懂,重點就看人相不相信,神也不喜悅我們用深奧難懂的言語來傳講,因為這樣並不能造就人還落入無止盡的辯論之中,在林前14章(對不起必須引用聖經,因為聖經是神啟示的話語,而要明白神的心意就必須從祂的話語來看。)裡麵講到“方言”是這麼說的:
14:16 不 然 、 你 用 靈 祝 謝 、 那 在 座 不 通 方 言 的 人 、 既 然 不 明 白 你 的 話 、 怎 能 在 你 感 謝 的 時 候 說 阿 們 呢 。 14:17 你 感 謝 的 固 然 是 好 、 無 奈 不 能 造 就 別 人 。 14:18 我 感 謝 神 、 我 說 方 言 比 你 們 眾 人 還 多 . 14:19 但 在 教 會 中 、 寧 可 用 悟 性 說 五 句 教 導 人 的 話 、 強 如 說 萬 句 方 言 。
可見神要我們用滐@易懂的話語來傳講、來幫助人和造就人,而不是什麼靈言靈語。
無名,我話說多了,希望不至於給你太多困擾。諸位,有冒犯的地方還請多包涵。
我們的祖先不也曾輝煌過, 在幾千年前.
不懂, 所以不敢judge祖先.
偏題了,要繼續學習。
另外你提到宗教和其它科學領域的交集,我也覺得很有趣。我在讀書筆記當中也會談到,不過隻是個想法,還沒落筆。再次謝謝你!
屁:大過生日的,別這麽說。
冰青玉潔:同意--"我們為什麽信上帝, 答案會有千百種, 應人而異。"神對每個人都有不同的計劃呢。:)
我們為什麽信上帝, 答案會有千百種, 應人而異。
對那些不信的, 我實在不能辜枉論之, 我等可是泱泱大國民的後輩啊, 上下五千年呢。
我也知道, 人是應該有信仰的。感謝上帝, 帶給我平安與愛。
關於外在的信的行為導致內在的信仰,假如一個人是信神的,至少自稱是信的,但是隻要他還沒有受洗,教會的人們肯定不承認他是一個真正的基督徒。不知道可不可以作為例子。
Pascal說Act as if you believe, and belief will come upon itself. 很多哲學,特別是語言哲學和心裏分析,都會有接近宗教的內容,也有不少關於信仰的外在性的論述。可惜我隻就隻知道這麽一鱗半爪。
沒錯,這正是我開始這個討論的本意,可惜沒有你講得那麽清楚。“用屬世的語言傳達屬靈的深意”。打個簡單的比方,我有很多非基督徒的朋友就說過,教會的語言,是另外一種語言,需要翻譯才能聽明白大家說的是什麽。例如“交通”,就是指“交流”吧?嗬嗬
還有,不隻是語言。我們討論的根據,全部都是聖經。這對於把聖經當成一本兒小說來讀的人而言,所有的引用都是很可笑的。
當然,我們可以說,你愛怎麽覺得怎麽覺得,我相信我所相信的真理。問題是我們在探討傳福音的問題,而不是討論如何堅持自己的立場。。。
所以在“一起來”的時候,我特意保持了特別多“屬世”的想法,等著圈裏圈外的朋友一起來砸我。:)
但是這些話隻能對基督徒講,我看了半天,覺得所有的討論其實都偏離了無名最初的主題,就是怎樣對不信的人談論神和信仰。我的看法是,關鍵在於語言,和文盲講文言,和隻懂中文的人說英語,這些都是傳福音者的通病。和不信的人用基督徒的語言加上大段地引用聖經,結果可能是逼著人家不信。假若一個人因為有人傳福音而堅定了不信,不知道這個傳教者還有沒有機會上天堂,嗬嗬,說笑了。我想說的是,能不能用屬世的語言傳達屬靈的深意呢?
不是隨便一個人,殺人放火之後說自己信了主就可以上天堂的,屁爺的問題,應該不難回答吧。
我不是基督徒,隻是對這方麵的討論有興趣,看見熱鬧就進來了,打擾了。
很巧我正在讀的“Reason For Hope”,今天讀到的一段涉及這個問題。等我讀完全書,在讀書筆記中再細談吧。我感覺自己現在非常地形而上,虛頭巴腦,不好跟你抬下去,嗬嗬。
一輩子:你決定入股了麽?你這裏提出了一個更進一步的議題:宗教究竟是關於心靈的,還是關於心靈和行為的。我的理解是,它也關乎行為,因為行為本身對心靈有根本的影響。也就是說,行為本身並不是基督教的根本,尤其是在新約時代。但是行為是信仰的部分體現,同時也對信仰具有一定的反作用。這一下又搞大了,又要涉及真信還是假信的問題,誰能通俗點兒給說說呀?!
任何宗教信仰,都是有關於心靈的。 都是講的對靈魂的拯救和淨化。 因而,不在於你做了什麽事,在於你心裏如何的想!
你可能在世俗的標準來看是一個標準的好人, 但當你看到一個美女或帥哥的時候, 你就在想那種性交的事, 而你已經結婚生子, 在神的觀點看, 你就已經是有罪了!這跟你真正的性交這件事無關。或者說同你真正的幹一下或幾下是一樣的。 這樣的觀點會導致兩種行為:其一,反正也已經有罪了, 來吧! 然後再去懺悔。 其二,在教會的人, 或向往教會的人就會祈禱懺悔, 以淨化心靈使自己在神麵前謙卑。
當殺人犯懺悔了, 其靈魂得到拯救, 人還是要槍斃的或坐牢;當一個做善事的人有了殺人的欲念, 哪怕是一閃念, 就已經是犯了罪, 但沒有行為,不會受到世俗的懲罰。 所以神不是以人世間的行為來決定上天堂和下地獄。神的獎賞和懲罰是對心靈的, 而不是針對人世間的善和惡。 神隻能以信和不信他的理想為標準,來決定誰的心靈上天堂和誰下地獄!神是通過信, 即信仰,同人世建立聯係:信了的他的,得到拯救, 不信他的,神不能來你的心靈,沒有辦法拯救。
因而,就宗教是有關心靈而不是有關行為來說,宗教確實是心靈的麻痹劑。 所以,如果你是一個想做事,並要改天換地的人, 最好不要信宗教。但是,如果你要立誌為宗教獻身,做事和改天換地也許就是你信教的副產品。這是你在心靈上把那一個人生目標放在第一位的問題。同本次題目無關了。
因而,宗教發展到現在, 隻能是政教分離, 不像2000年前剛開始的時候, 要建立宗教的王國,神的國度。神的國度隻能是建立在心靈裏, 而不能是人世間, 人世間,我們,以神的標準, 都是罪人, 通過信仰的路,到達神的國。
先說到此,下次再見!
顯然正如大家討論的,我們不能論斷誰將來要下地獄或誰配得進天國,主耶穌警告我們說:“凡稱呼我‘主啊、主啊’的人,不能都進天國;惟獨遵行我父旨意的人,才能進去。當那日必有許多人對我說:‘主啊!主啊!我們不是奉你的名傳道,奉你的名趕鬼,奉你的名行許多異能麼?’我就明明的告訴他們說:‘我從來不認識你們,你們這些作惡的人,離開我去罷’。”(太七21~23)誰是真或假信徒,他人難以判斷,也不宜論斷,但神卻十分清楚,祂的眼目遍察全地,誰能逃躲的過呢,我們個人也都要在“審判活人、死人的主麵前交賬”。
另外一個關注的話題,說到從未聽過福音的人如何審判他們呢。這或許可以參考彼得前書4:6,“為此,就是死人也曾有福音傳給他們,要叫他們的肉體按著人受審判,他們的靈性卻靠神活著。”
我極希望能找到一個交流的出口,突破這個循環。這也是我“一起來”的願望,因為我們每個人都已經聽了太多同樣的聲音。這是必然,人難免總在搜索最入自己耳朵的聲音。
所以這裏偏重談的也是傳福音的事工。不論是用聖經解釋聖經,還是通過對自我的認識,固然有用,但都不是最有利的宣教工具。
唉,恐怕又要回到這一點:極高的神學造詣,歸結到底,都無法超越哪怕是很微小的愛心和腳踏實地的為人。
"屁兄他質疑的,其實隻是救恩的最後一個部分。而如果我們的討論忽略了前兩個部分,救恩注定會成為局限性和功利性都很強的一個概念。" ---此言極是。頂。
類似上麵所引的屁同學的雄文,我也經常看到,不信的人總是愛這麽質疑信徒。我今天忽然想到,這是因為不信的人不信得不夠徹底(暫且不論他們把“信”的庸俗化簡單化)。天堂和地獄之別,都應該在基督教信仰體係內來領會,你若壓根兒不信耶穌,何必在乎因著耶穌而來的救恩以及其後的天堂呢?真正的無神論者,天堂地獄都是不信、不理、不在乎的才對嘛。“我死後,哪管它洪水滔天”才是徹底不信。
今天課上誰說的比喻很好,你不到美國來,不成為美國公民,當然享受不到美國公民待遇/福利。你不到神的國度來,神國的一切豈不是與你無關?
盡管,神的愛要更宏大,對於因種種緣故未聆福音的人,有祂不同的原則和恩典。這個經文我們查過,一時想不起在哪兒了。無名,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