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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描城中網事: <二> ID vs. 馬甲

(2005-09-06 20:17:08) 下一個

采納網友建議,咱先來下定義。 定義其它之前,先給“定義”下定義。本文中我將要下的定義,專用於這篇文章,不一定適用於其它地方其它文章。 我準備寫的ID,是指網上林林總總正式注冊了的類似筆名的符號,其原始目的應該是方便他人識別,用久了就又被賦予了其它功用,諸如表達個性(比如“不說不笑不熱鬧”),抒發感情(比如“這樣不太好”),呈現愛好(比如“小墨水”),表明態度(比如“上床不用套”),確立聲威(比如“窈窕淑女司令”),林林總總,不勝枚舉。我說的ID們大概有個共性,就是經過注冊,也就是被技術手段認可過。 下麵是一段我在網上看到的關於我所謂ID的描述,挺貼切的。隻是它把ID叫作“馬甲”,討厭,讓我的定義工作艱巨許多: “在BBS和聊天室中,該馬甲一般作為品牌出現,網友們看到這個馬甲首先就會與其發表的貼子說過的話聯係起來,並在頭腦裏形成了一個形象的輪廓。網民們對此馬甲尤為珍惜,把其視為網上的生命與靈魂。。。” 出自:網絡馬甲的傳說 而馬甲,我是特指非ID而被放在稱謂位置的那些字、詞、詞組,而不是傳統分類中的馬甲。 傳統上,我們常常把ID看成馬甲的一種類型,而不是對立體。可我今天的任務,是要把ID和馬甲對立起來,而不是把各種定義對立起來。 因為我發現,不論如何定義,根本就是殊途同歸。所有的符號及其分類,都有個共性,就是看似簡單,實則複雜,需要一定的個案分析能力。它們層出不窮,花樣翻新,引發網絡紛爭不斷,是非無盡。 如果網人必須用真實姓名才能發貼,網絡將是多麽美好的所在啊! 如果上帝從來不曾給人自由的意誌,耶穌便不會受難,伊甸園則是永遠的人間天堂。 還好這隻是願望,不是事實,不然我們的樂趣,就隻剩下吃和作愛,我們也成了豬公豬母。想到這裏,都會驚我一頭冷汗。 看看ID的一些特殊情況吧。 有這麽一類人,一個人霸著好多好多ID,今兒用這個,明兒用那個,視當天心情而定,單單為了好玩兒。這些ID有點像悟空毫毛兒變的猴子,在老孫眼裏沒啥區別。鑒於這些ID幹的事兒差別不大,我還是願意把它們看成是ID,因為它們的功用比較專一; 又有些人,也是霸著好多好多ID,可他們給每個ID都派上了非常不同的用途。有的用來發主貼,有的用來跟自己的貼,有的用來跟被人的貼捧場,有的用來跟別人的貼罵人。我認為此一類符號應該歸為馬甲,其唯一特別之處不過是將自己用心修飾過才出場而已,比馬甲更能掩人耳目,而用途已經遠遠超出了單純的ID所能負擔; 更有一些人,還是霸著好多好多ID,給予了它們一致的用途,都是為了發主貼娛樂民眾,發跟貼興旺論壇;同時,卻也給予了它們截然不同的性格,目的是為了向廣大網民呈現自己不同的層麵,以現實生活中很難做到的不同臉孔出現,淋漓盡致地勾勒自己很想但又永遠沒有機會活出來的一種兩種三種四種五彩繽紛的自己。我對這類ID沒有惡感,所以武斷地將其劃入ID,而不是馬甲。它們的主人不惜力氣,一個人幹著很多人的活兒,而且忠實於自己與生俱來的衝動,可歌可泣。 其它的ID形式仍然很多,要具體情況具體分析。如果有同學畢業論文還沒有找到題目,盡管拿去用好了,保你能湊夠字數。 再說馬甲。 我知道會被罵,可我還是要寫 - 我不喜歡馬甲,所以把不光明磊落的符號都歸入其中。 它們的範圍也是複雜的,其中一些特殊情況包括: 我剛上網的時候,不懂得為什麽有的人有ID,有的人沒有,於是虛心請教大俠。他不大願意在一個女人麵前承認自己不知道,同時也不想我學壞,於是給了我一個我曾經一度視為真理的答案 - 不用ID是一種好的品德,都是為了方便他人。比如你要說一句話,在標題欄放不下,多出個把字,那就放在ID欄得了,對讀貼的人來說一目了然,不用再費事點進貼子裏頭去了。 因為他的誤導,我在早先發貼的時候曾經多次誤用“馬甲”。基於類似原因不用ID的,出於對自己的私心,我一概給放在一個中間地帶,不予褒貶。 不過呢,我也見過有的網上爛熟的人,從頭到尾就沒露過真臉,整天擺著“就算標題欄放得下我也分點兒話當ID用那麽著我罵得痛快我活一天就堅持一天不注冊ID看你們丫能拿我怎麽辦”的架勢,那我得跟他們商量商量,是不是可以委屈到馬甲那邊兒玩兒去? 還有的馬甲,是出於無奈,因為被網管和版主圍追堵截,為了衝破封鎖,隻好出此下策。他/她往往用固定的馬甲,也是便於識別,隻是不注冊而已。再加上撥號上網,沒有固定IP。他們便顯得所向無敵。盡管穿著同一件衣裳,可那衣裳沒付錢,總像是偷來的,不夠爽氣,在我的眼裏有點兒顯得居無定所。他們的言行,使他們看上去像一些孤獨的“鬥士”。而他們之所以孤獨,往往是因為他們玩出火,已經違反了普遍認同的遊戲規則。他們在網上所用的那些符號,已經遠遠超出了一般的範疇,盡管他們的馬甲看上去金光閃閃頗似盔甲,也不過是馬甲而已,不夠頂天立地。 所以我不想下定義,隻想說說觀點而已。 盡管我給了這麽多所謂的定義,我仍然會寫出不符合定義的東西來。比如說,我可能寫著寫著,就把ID和馬甲混在了一起。原因很簡單,左右我思維的不是我的定義,而是我的感覺。例如一些從來沒有注冊過ID的網友,常常在網上跟貼,隻是因為懶,或者覺得沒必要,就從來沒用過ID。他們的貼子不會因為少了個所謂的符號而失去其寶貴價值,因而我從心底裏不能把那些貼子看成是馬甲所為。也就是說,從形式上定義是可以的,從內容上定義也是可以的。可網絡是一個變幻莫測的場所,形式和內容會以多種排列組合;映入我們眼簾乃至進入我們的心。就我有限的網齡,還有一個人關起門來的那點心思,擅自揣測大千世界的奧秘,恐怕太不自量力。 如前所言,ID是我敬重的,馬甲是我鄙視的。我憑什麽?就憑我什麽都不是,我要才沒才要貌沒貌是個沒有追求沒有成就的女人,可就連我這樣兒一人,都知道要坦坦蕩蕩地作人。那些比我NB的好漢才女,咱怎麽就不能光明正大地站出來說話,作個義薄雲天的英雄? 雖說很難想通,可我還是不斷地想,終於算是讓我想出了一兩個答案。 在我原先沒開的雙眼裏,網絡是一個講情意講道義的地方,它為每個上網的人提供了比日常生活更為廣闊的交流空間。因為有它,我們知道得多了,我們所想的也被更多的人知道了;甚至於它令我們在現實生活中多了許多地理以及生理局限所不能交結的朋友。 可當我與一些網友見了麵,從網友的網友的網友的統計看出,不是所有的人都是這麽看網絡的。比如有的人天性膽小,於是在網上起個“誰他娘的敢惹老子”之類的名字,兢兢業業地經營這個ID,讓它在網上代表一種強悍的人格。但是如果真被追殺,自己本性的東西跑出來,又絕對不能夠危害自己多年經營的ID,於是選擇用馬甲,既不委屈自己,又不委屈自己的網絡靈魂。 因而,如果是在我剛上網的日子裏,或者是我再年輕十年(天哪,那該有多好!),我可能會用這篇文章的後半部分對馬甲們說這樣的一句話:“靠,你他媽的有種就脫光了咱單挑。” 過去十年的時光,給我的容貌添了風霜,體形也不再適合脫光了單挑,同時也讓我懂得了很多寶貴的道理,想到這裏,我眼中湧上了溫熱的淚水。 關於今天這個話題,我懂得的道理,或者說是真相,就是,不論是ID還是馬甲,哪一個後麵都是有血有肉的人,執著地追求著自己認定的上網樂趣。我沒有資格借著看到的個把符號去評判別人,正如不想別人評判我的苦痛煩憂。 是人,就會高興,就會生氣,就會有七情六欲。在電腦屏幕上,我們看到的是盡情揮灑的言論,還有隱藏了很多真實情感的馬甲或者ID。在我們看不見的隔山隔水的地方,屏幕前邊坐著的,卻是那冰涼的馬甲或者ID後麵真正有情感的人。網上一片寂靜的時候,他/她的心不一定在沉默;他/她不會因為用了馬甲在網上說話,就說了謊言(而且往往由於馬甲不為形象所牽絆,更會說出別人由於怯懦而說不出來的真話,去大眾胸中塊壘);同樣的,一個人也不會因為用的是ID,就把真心通過網絡完全交給了你(說到底,信任和坦誠總還是要用非ID類的東西去換來的)。 有沒有注冊,都不能改變一點,就是當他/她被罵的時候,心裏會難過;當他/她看到有人送他/她張笑臉的時候,他/她會高興,我懷疑這一點連豬公豬母都一樣更何況是操縱著符號的聰明的人類。網絡隻能給他/她一個麵具,把臉孔深深地埋起來,可卻不可能給他/她一個沒有感情不會受傷不會快樂的心。 說到這裏,我發現我花在下定義上的所有工夫全都白費了。而且我也忘了我原來想說的是什麽觀點。 我已經把兩者完全混為一談。愛護或者吹捧自不必說,就是罵架,不論是馬甲罵了ID,還是ID罵了馬甲,還是其它組合之下的混戰,在我眼裏,都有其存在的意義。正因為誰都不是冰冷的符號,所以我們對待彼此之間井然的秩序,往往無能為力。我們在現實生活當中所天天感受著的幸福和傷痛,無一不在這些貌似生硬的東西下麵奔湧,交戈。 我因此生了剛才自己在文中給人群歸類的氣,覺得自己沒能對待網上的符號像對待一個身邊的真人。 我們都曾經忘記這件事情。 網絡的自由就是如此在不經意之間,蒙蔽了我們的雙眼,昏亂了我們的意識,讓我們不斷地以為自己是在為自由為真理而征戰,令我們憑空丟失了一顆平常心。在現實生活當中,自己不會衝上去指著別人罵出口的話,我們想說就說了;而我們在網絡中受到的委屈,因為沒有人來安慰而留個疤痕在那裏,氣鼓鼓地想來想去。 既然提到秩序,我再把上次一個跟貼裏邊的一段話加進來。它是針對“吵架”一文,但在其它許多方麵也都適用。我希望可以用它把我個人對網絡秩序的態度先提前說明一下,避免後麵出現不必要的誤會。 “上駕校的時候,就有一同學問老師,說老師你教我們這麽多東西,我們學會了,也會遵守,也明白這是為了我們的安全。可要是別人不遵守呢?不是一樣會危害我們的安全? 論壇秩序也是如此。警察能抓一人,還能把所有的人都抓了不成?再者說了,有誰敢說自己從來不犯錯?我們那老師就說了,根據統計,每個人在被抓之前平均至少違犯過30次交規。 維持秩序有兩方麵的工作要做。政權的事兒是大人物的事兒,我一小蘿卜頭兒沒那能耐參與。諾大個文學城,連一個張$思$德都封不住,害得所有人想寫“張冠李戴”都得寫成“弓長冠李戴”,估計操作並不容易。可另一方麵的工作,是我們每個人都能做的,提高全民素質,越戰越勇,越戰越有水平,讓沒水平的自動沉下去吧。江湖上不也是這麽樣的玩兒法的嗎?” 曾經在加州首府“三塊饅頭”見到過一對青年男女。 在我的前方,相互擁抱著,邊走邊談。女孩棕色長發上扣一頂黑白相間的粗布軟帽,穿吊帶彩色背心,一條很吉普賽的長裙,掃過城市炎熱的路麵;男孩金黃色短短的卷發,光著膀子,下身一條米色撈魚褲,赤裸的後背上赫然一把塗抹濃重色彩的木琴,像是專為要跟女孩的風格相配。在琴後麵,隱約可以看見男孩被曬得通紅的雙肩。 從後麵看過去,不過是普通漂亮的一對情侶,在我前方搖曳地走著。可他們走著走著,突然揀一個街角停了下來,席地而坐。男孩把後背上的琴抱到麵前,半秒都沒猶豫,扯著嗓子歡快地唱了起來。女孩則在膝上放了一塊小紙板,上麵寫著“We are stranded. Need gas to go to LA.”。 我停下來,專注地看著這兩個十多歲的孩子。歌聲沒有停下來,兩個人都微微抬起頭,眼睛閃亮著,回報給我長久的微笑。 他們年輕而愉快的笑容比陽光還要燦爛! 在酷暑的街道,有兩個年輕人,坐在地上,唱著歌,醉人地笑著。我為他們留下了幾個買油的小錢,他們為我留下了快樂的震撼,讓我一步一回頭地走了很遠。他們的美麗深深地打動了我,直到現在,我一回想,都會微笑,仿佛他們就在我的眼前。 可其實我們不過是路人,來自完全不同的背景,正經過不同的人生際遇,彼此什麽都不知曉。可是我竟然覺得我們的心如此接近,當他們對我微笑的時候,他們一定也是這麽覺得的。 我總是能夠聽見,他們行走歌唱的日日夜夜,他們用腳走過石板時沙沙的聲音,腳步所追尋的我無比憧憬的理想。 網絡啊,你除了像江湖,更像一個理想之都。在這裏,不論平和還是狂熱,不論人們選擇如何演繹自己選定的網絡性格,我們都曾經在不同的時刻,感覺到幸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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