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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豁出去了, 再說一說俺的賣房經紀

(2008-07-31 16:45:57) 下一個

首先聲明這是俺自己不懂條文被忽悠了,大家從中吸取教訓就是了。

2005年初,俺在山上買了一度假房,夏天看雨,冬天看雪,好不愜意! 可 每月付1600多刀,也就是周末去呆一兩天,實在是不劃算,覺得自己還沒到那個級別。

到了06年初,俺想買棟嶄新的房子住住過過隱, 也算沒白活了半輩子。說買就買,交了5000刀定金,隔三差五就到那工地看看, 那房子可是俺親眼看著一點一點長高的啊。

房子押金都交了,這down pay還沒有著落哩 ! 把山上的那房子賣了不就有了嗎?  於是給幫買那棟房子的realtor (這回兒不是香港人,是美國人)打電話,掛牌! 那realtor幫俺買的,現在又要幫俺賣,這一進一處可是賺不少錢的啊。可這realtor也太貪心,對俺說: 我們全權代理, 讓買房子的直接找我們,不要buyer's agent, 我們隻收你5% 費用。Good deal!  隨後,那些表格她指哪俺簽哪,誰有功夫仔細看那玩意兒?

一個月,兩個月, 三個月過去了,沒有人給offer. 降了1萬五還是沒人理,俺那個急啊! 新房子快要蓋好了,舊房子還沒賣掉,建築商天天催,要簽最後合同。一天朋友打電話問我: 你的房子賣掉了? 我說:賣掉就好了! 朋友說, 沒賣掉MLS上怎麽沒有你的房子?  我問MLS是啥東東? 朋友解釋了半天我才弄明白。

第二天我便氣乎乎地去找那realtor, 為啥不把我的房子也放到那MLS上去, I don't need that 1%! 那realtor還不錯, 說我們馬上就放上去。不到兩個禮拜,另一個公司的agent便領人來看房子了,經過幾個回合房子基本上按listing price賣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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