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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合報:陳水扁開釋趴趴走,民進黨在劫難逃

(2008-12-13 22:17:13) 下一個

扁案起訴前,一直有一種說法謂:如果要徹底摧毀陳水扁及民進黨,就讓陳水扁開釋。


  中評社台北12月14日電/聯合報今天發表社論說,陳水扁當庭開釋,在司法及政治兩方麵皆添變數。

  就司法言,自然增添了串供及湮滅證據的可能性。不說別的,扁家兩代夫婦皆為共同正犯,如今回到同一屋簷下,豈可能不串供?尤其,首波起訴的四案,由於案情已較鞏固,也許難謂串供即可翻案;但情節遠較首波四案嚴重的第二波諸案,如二次金改、外交弊案及企業匯款等,偵查均尚在起步階段,不免皆有串供及湮滅證據之虞。

  社論說,其實,扁家案發以來,串供及湮滅證據的例證昭昭,大者如海外洗錢就是欲湮滅證據,小者命令林德訓等偽造、變造證據亦為“串供”,而本案諸犯更有多人已是偽造文書之被告;這些皆證明,本案串供及湮滅證據的風險極高。

  前晚續押庭上,審判長問檢察官:“陳水扁會和誰串供?”檢察官答稱,“這是非常非常特別的事”;並指出,陳水扁曾任兩屆“總統”,手中握有對於證人不利的資料,可能藉此要脅證人,達成串供目的。檢察官並明指,偵辦期間,馬永成、林德訓及陳鎮慧皆有類似處境。尤其,第二波諸案,外交弊案的共犯皆為官員,金改弊案的關係人則為商賈;這類人皆極易受到要脅,串供的風險可謂必然存在。因而,陳水扁獲釋,雖然自應尊重法官開釋的裁量,但對於共犯及證人而言,勢將增添壓力,因而亦對未來的審判及偵查增添變數。而第二波諸案,較第一波諸案,處於更大的風險之中;事實上,如今傳出已影響企業自首意願。畢竟,陳水扁是“非常非常特別的被告”,本案則具“非常非常特別的社會生態”。

  另就政治方麵言,第一個效應亦是串供的顧慮。莫說陳水扁私下動作如何,其公開發言亦必定存有串供的訊息,而其開釋後不免積極進行的種種政治操作,更可對共犯或證人製造串供的壓力或威脅。

  當然,陳水扁開釋,在純政治方麵可能造成的影響,更是不容輕估;首先就是民進黨恐怕將被陳水扁掐住咽喉,再也難以脫身。

  社論說,前晚續押庭上,審判長問陳水扁,開釋後是否會繼續運用其“群眾魅力”,持續舉行下鄉演講活動?陳水扁未正麵答覆,僅稱一定會應傳出庭;而審判長既未再追問是否會再有“魅力活動”,所以我們亦不知審判長何故當初有此一問。但可以確定的是,陳水扁的“獄中對話”及“台灣獨立之路”兩本獄中著作即將出版,而他亦必將四界趴趴走,施展他的“魅力”。

  扁案起訴前,一直有一種說法謂:如果要徹底摧毀陳水扁及民進黨,就讓陳水扁開釋。因為,陳水扁的政治操作,隻能挑激少數人,卻也許將使大多數人更加厭煩或憎惡;但那少數人卻足以綁架挾持民進黨,且照如今情勢發展下去,陳水扁在明年此時的縣市長選舉亦將扮演興風作浪的角色,民進黨轉型再造的生機,勢將更加蒙上一層陰影。這種情勢,對陳水扁是不得不爾的困獸猶鬥,但民進黨則不啻是在劫難逃;而民進黨倘不能自拔,整個台灣社會的民主前景亦必將繼續付出慘重代價。

  此種“放扁毀(民進)黨”的議論,確有其邏輯理路;但這卻應當不是愛惜“國家”社會者所樂見,相信亦非審判長開釋陳水扁的著眼所在。然而,會不會是:開釋扁不是要毀民進黨,但民進黨卻因扁被開釋而毀?

  社論指出,就法論理,以扁案“非常非常特別”的情狀而言,法庭前晚不論開釋陳水扁與否,也許皆可言之成理。開釋,顯示重視被告之人權,亦展現司法的“藝高膽大”;若不開釋,民調顯示,亦符合多數人對法理之認知與期待。然而,陳水扁畢竟已經獲釋,他的舞台,已由看守所移回眾目睽睽的社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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