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柞裏子:《美國風》(9)

(2007-03-12 19:22:25) 下一個

柞裏子:《美國風·生活瑣談之五》(2 

 

            美國醫生的收入居各行各業之冠,根據美國醫療協會(American Medical Assocation)的統計,一九九四年美國醫生年收入的中間數為十五萬美元。所謂中間數,也就是說,年收入在十五萬美元之上和十五萬美元以下的醫生各占醫生總數之一半。以下是各科醫生年平均收入的細目: 

            放射科:                    二十二萬 

            外科:                         二十一萬九千 

            麻醉科:                    二十萬 

            婦產科:                 十八萬二千 

            病理科:                 十五萬二千 

            內科:                         十五萬 

            精神病科:                 十二萬 

            家庭門診:                 十一萬 

            兒科:                         十一萬 

            其他:                         十五萬 

 

同年度在美國各行各業中居收入第二位的律師的年平均收入為六萬美元,勉強超過醫生最低收入的一半。可見醫生收入高是不容否認的事實。至於是否應當如此高高在上,則見仁見智。替醫生辯護的人認為隻有保持醫生的高收入才能吸引人才流入學醫這一行,唯恐降低醫生收入會導致醫療水平的下降。反對派則聲稱這種觀點純屬無稽,指出比如英國和瑞典都有極高的醫療水準,而英國和瑞典醫生的平均收入都遠在美國醫生之下。反對派的意見是否正確姑置勿論,認為非高薪不能吸引能人學醫的觀點,其實本身已隱含醫生高價勒索的意思,隻是不反對被勒索而已。價錢要得高,並不就等於勒索,之所以說勒索,是因為醫生討價的對象是病人,向病人討高價不無趁人之危之嫌。此外,美國各行各業的收入差額基本上受製於市場經濟,求過於供,則可以吊起來賣;供過於求,則隻有聽憑宰割的份。醫生之所以能漫天要價,正在於醫生供不應求;而醫生之所以不足,又是因為醫生操縱醫學院的數量和學醫學生的名額,有意製造供不應求的結果。有此兩點,醫生實難逃勒索之責。 

            美國各大公司無論經營何種生意,其大權往往操在財務或法律人員之手,技術人員無與焉,唯獨製藥公司例外,一概由學醫和學藥物者把持。如果有人因此而以為製藥公司會在做生意上吃虧,那就大錯而特錯。事實上,美國的製藥公司屬於獲利最高的生意,投資於規模龐大的製藥公司是穩操勝券的買賣。之所以會如此,原因之一,是有美國政府的藥物檢驗署替製藥公司排斥外來藥品,一些在西歐各國業已使用多年的藥品也要經藥物檢驗署左檢右檢,多年不得過關。一般說來,美國人大都主張自由貿易,反對政府對進口貨諸多限製,可是對於聯邦藥物檢驗署卻另眼相看,甚少有人予以抨評。究其原因,不外乎是大部份美國人以為隻有美國的藥才是靠得住的真藥,視外來藥品如洪水猛獸,唯恐其打入美國市場,魚目混珠。美國人對於來自西歐祖宗國的西藥尚且不信,對中藥的抵毀不遺餘力自然就更不在話下了。比如,美國人視以牛黃虎骨入藥為迷信,視朱砂為毒品,前者以保護動物為由,後者以保全人命為由,一概禁止進口。原因之二,是但凡新藥一律為專利品,在專利期內他人不得仿製,製藥公司隻要是能不斷推出新藥,不愁不財源滾滾。不久前某電視新聞披露某製藥公司的某種藥劑的成本不過幾十美分,出售價格卻高達幾十美元。該製藥公司的負責人對牟取暴利的指謫矢口否認,並反駁說電視記者不懂得如何計算成本,忽略了製藥公司在研製過程中所承擔的風險。豈料電視記者預先作過一番調查,得知此藥的研製經費來源於聯邦政府的撥款,製藥公司毫無風險可言。當電視記者指明這一真像時,該負責人黔驢技窮,無詞以對。不過,無詞以對並不妨礙該公司繼續高價出售其產品。正是所謂“笑罵由你,好官我自為之”。 

            排斥進口藥品和藥品的專利權固然大大減少了藥品市部的競爭,卻並不等於完全沒有競爭。一些功能相同而又常用的成藥諸如退燒止疼藥等等,經常在電視上做廣告,或是相互攻迕,或是爭道自己是醫生的選擇,可見競爭還頗為激烈。有位熟人的兄弟是位醫生,有一次要在醫生組織的年會上發表演講,年會的地址選在某大眾向往的旅遊勝地,於是,有家製藥公司私下同他商量,隻要他肯在演講中提到該公司出產的某種藥劑的名字一次,他就可以請十位親朋友好同他一起前往,該公司替他支付全部來回飛機票和為期一周的旅館費用。據說這類行賄的手段司空見慣,等閑如家常便飯。前幾年有人在上文提到的退燒止疼藥Tylenol膠囊中施放氰化鉀,接連毒死數人,迫使Tylenol產家從全美國收回所有Tylenol膠囊。案發後不久,有一男一女向產家寄發匿名信,勒索巨款。聯邦調查局迅速將這對男女捉鏽歸案,隻是這一男一女不過是企圖趁火打劫的歹徒,並非下毒的凶手,真凶至今逍遙法外,案子以不了了之。如果此案為Tylenol產家的競爭對手所為,那麽,相比之下,賄賂醫生的做法就顯得是小巫之作,簡直無足掛齒了。 

            根據反醫療舞弊全國委員會向國會參議院提交的一份報告,美國的醫療保險每年因舞弊而導致的開銷高達四百四十億美元。卷入醫療保險舞弊的包括醫療保險受益人,醫生和製藥公司三個方麵。經揭發的舞弊手法包括醫生夥同所謂的病人謊報醫療費用,瓜分醫療保險金;製藥公司向醫生提供吃喝嫖賭,換取醫生濫開藥方,叫病患者買犯不上服用的藥劑;醫生欺哄患者,做些沒有必要的手術等等,不勝枚舉。聯邦調查局長稱嚴重到須由聯邦調查局出麵調查的舞弊業已累積至一千五百萬件,想要認真對付這類案件,須將現有二百四十九人的專案組擴大一倍,而擴大一倍將意味著每年增加三千七百六十萬美元的開銷,聯邦調查局實無從覓得這筆經費。換言之,每年四百四十億美元的醫療保險舞弊費用還得照常繼續下去。 

            如果高費用所帶來的是高質量的服務,雖曰昂貴,至少還可以稱得上物有所值。然而,美國的醫療水準是否像醫務界所鼓吹的那樣高踞世界領先地位,卻十分值得懷疑。平心而論,美國在醫療設備、藥物質量、醫生水平上均不落後於人。問題在於以治病救人為宗旨的醫務人員太少,以發財致富為目標的醫務人員太多,遂令醫療事故頻生。據估計,美國每年因醫務人員的過失而造成的死亡不下八萬人。下麵是見諸報紙的幾個例子:一九九五年二月二十日,一名叫威利·京的糖尿病患者在臨進佛羅裏達州立大學某附屬醫院的手術室時,同醫生開玩笑,問醫生可知道應該鋸下哪一條腿。醫生說那還用問,保管錯不了。結果,醫生鋸下了威利·京的左腿,而應當鋸下的卻是右腿。為了救命,威利·京不得不再鋸下左腿,成為雙腿皆無的殘廢。 

出了這樣的事故,醫院和醫生當然少不得賠款消災,可恨的是當事的醫生居然在事後還敢於在記者招待會上大言不慚地聲稱威利·京的左腿反正早晚也是要鋸掉的,早鋸和晚鋸其實沒什麽區別。言外之意是,並不存在醫療事故,威利·京得了一筆賠款是飛來鴻福。十一天之後,一名叫做利奧·阿爾芬梭的病人在同一醫院死於非命,原因是某護理人員受命切斷另一名病人的輸液管,卻誤斷利奧·阿爾芬梭的輸液管。在不到兩周的時間內,在同一醫院中出現兩起嚴重醫療事故,隻是偶然的巧合,並不意味著佛羅裏達州的這所醫院是害群之馬,敗壞了整個醫療界的名譽。同年稍後,《波斯頓環球報》的醫療衛生專欄作者貝紫·李曼在波斯頓具有權威地位的達娜-法貝癌症研究所一命嗚乎,不是死於所患的乳腺癌,而是死於研究所誤投四倍於最高服用量的抗癌藥。也是在同一年,也是一名乳腺癌患者,在密西根州某醫院作乳房切除手術時,醫生誤切下無癌的乳房,同佛羅裏達州鋸錯腿的事故如出一轍,真是所謂無獨有偶。同年紐約一名叫介蕘·埃淖革的醫生錯把某病人的導尿管當作隔膜輸液管,從導尿管灌入輸液,導致該病人死亡。還是同一年,馬裏蘭州某醫院誤將嗎啡給三名嬰兒服用,險些兒送這三名嬰兒歸西。 

通過新聞媒介廣為報導的事故自然是事故中的極少數,更多的事故都在私下了結,或不了了之。比如,幾年前一位朋友在芝加哥拔牙,不僅錯拔掉一顆好牙,而且把嘴唇割破。今年一位相知在聖路易斯拔牙,牙醫忘開消炎藥,致使感染肺炎,幾乎送命。兩起事故都是不了了之,因為如果不想以不了了之,就少不得認真打官司,而在美國打官司是件極其勞神傷財的事情,一件平常稀鬆的官司,少則一拖數月,多則一拖一年半載尚且不得要領。想要同醫生打官司,其難度又好比更上一層樓,那是因為判斷一件醫療事故是否屬於醫療事故,得醫生說了算數。中國有“官官相護”之說,美國有“醫醫相護”之實。美國醫生不僅深明眾誌成城之理,在維護其高收入方麵團結一致,也深諳唇亡齒寒之道,在庇護同業方麵不遺餘力。想要找到一名醫生出庭證明另一名醫生的業務過失,除非是事有幹係,不得不耳,否則,不是難於上青天,也至少是難於行蜀道。有人在報上指出:跑到首都華盛頓,不難問到中央情報局的地址。可是,想打聽一個醫生出過多少事故,或者其行醫執照是否業已吊銷,卻無從問津。一切有關醫療事故的資料都被當作絕對的機密,非醫務界以外的人所能得知。 

            前幾年電視曾報導一件有關醫生和病人之間的官司,案子談不上是醫療事故,卻充份揭露出醫務界的唯利是圖和“醫醫相護”的關係。案子的情節簡單說來如下:加州某病人因某病就診於某醫生,經手術治療之後痊愈。醫生吩咐病人定期去醫生的診所驗血複查,驗血複查經久不斷,令病人感到驚訝,醫生解釋說這是出對病情的需要,因為病人的疾病時時有複發的危險。幾年後,病人因工作調動遷離原住的城市,醫生主動提出負責病人來往診所的飛機票,以確保複查不因此而中斷。醫生的過份熱心終於使病人心生疑竇,決心查個水落石出。經病人聘請的私家偵探偵輯發現,所謂複查以防疾病複發的說法純屬謊話。原來醫生在病人的血液之中發現了種特殊的成份,可以用來培養一種抗體,醫生業已將抗體申請專利並通過某製藥公司成批生產,叫病人定期去抽血隻是為了確保原料源源不斷而已。病人得知真像之後勃然大怒,控告醫生弄虛做假,並要求分享醫生通過專利而獲得的利潤。醫生則矢口抵賴,堅持複查的目的在於對病人的病情負責,至於從病人血液之中提取某特殊成份用以製藥,則聲稱是自己的科研成果,同病人沒有任何幹係。新聞上電視時,案子正在進行中,對案件作評論的律師一致不看好病人勝訴的機會,原因是極難找到其他醫生出庭證明複查的動機與病情無關。 

            說起醫生的弄虛做假,最為轟動的是一九九五年了結的一樁醜聞。一九八五年美國國家癌症研究所的權威兼負責人羅伯特ܫ伽羅因“發現”艾茲病毒HIV而獲得專利,從而每年可領取政府科技工作人員所能領取的最高專利金額十萬美元,美國聯邦政府也因此而每年獲利兩千萬元。美國國家癌症研究所同法國帕斯托研究所有合作關係,法國方麵聲稱羅伯特·伽羅所謂的發現,其實是竊取法國帕斯托研究所的成果。美國國家癌症研究所的其他研究人員雖不曾用“竊取”的字樣,也都承認羅伯特·伽羅的所謂發現,使用的其實是法國帕斯托研究所發現的病毒。可是,由於羅伯特·伽羅在美國政府和醫學界有一手遮天之勢,法美之間的這場科技專利權官司一直打到一九九五年方才以保全美國和羅伯特·伽羅的麵子的方式妥協。羅伯特·伽羅承認在做試驗時出於無心誤用了法國帕斯托研究所的研究成果,法美政府重新簽署協議,由原來的法美四六分賬,改為由兩國平分由此項發現而獲的利潤。羅伯特·伽羅仍舊當任美國國家癌症研究所的領導,仍舊領取一年十萬美元的專利金,並且在案子了結之時厚顏無恥地說什麽帕斯托研究所的研究人員和他自己都應當從此忘記這次爭端,共同致力於艾茲病治療的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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