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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仙真人批《圍城》 (八戒之五)

(2007-03-11 12:46:47) 下一個

假仙真人批《圍城》

(作者:假仙真人,2006715 

假仙真人小說寫作八戒之五:比喻要通俗、易懂、常見,而不是相反,切忌畫蛇添足。

說明:比喻要畫龍點睛。

如果被比喻的,比用作比喻的還要為人所熟知還要易於理解,這樣的比喻還是不要的好。

【例51 “這吻的分量很輕,範圍很小,隻仿佛清朝官場端茶送客時的把嘴唇抹一抹茶碗邊,或者從前西洋法庭見證人宣誓時的把嘴唇碰一碰《聖經》,至多像那些信女們吻西藏活佛或羅馬教皇的大腳指,一種敬而遠之的親近。”(第95頁)

【評論】 “清朝官場端茶送客時的把嘴唇抹一抹茶碗邊”,其分量和範圍,不知道;“從前西洋法庭見證人宣誓時的把嘴唇碰一碰《聖經》”,其分量和範圍,不知道;“那些信女們吻西藏活佛或羅馬教皇的大腳指”,其分量和範圍,不知道。但現在我都知道了,因為就像“這吻”,想必其“分量很輕,範圍很小”,“一種敬而遠之的親近”。我真的不知道該說誰“仿佛”誰了。

【例52 “燈光照著孫小姐驚奇的眼睛張得像吉沃吐(Giotto)畫的‘○’一樣圓”(第135頁)

【評論】 吉沃吐(Giotto)是誰,我不知道;他畫的‘○’有多圓,我更不知道。謝謝作者,讓我從上麵的句子裏知道了有吉沃吐(Giotto)這麽一個人,從中也能想象得出他畫的‘○’有多圓,就是像“燈光照著孫小姐驚奇的眼睛張得一樣圓”。

【例53 “那寡婦遠遠地望著孫小姐,使她想起牛或馬的瞪眼向人請求,因為眼睛就是不會說話的動物的舌頭。”(第165-166頁)

【評論】 這眼睛,是“不會說話的動物”的眼睛,不管是牛的還是馬的,但把這個理解帶回原來句子,我怎麽也找不著北了,因為“(不會說話的動物的)眼睛就是不會說話的動物的舌頭”。這個,這個,怎麽說呢?原話所要表達的意思,不難明白,但是話這樣說出來,有點那個。

【例54 “顧爾謙忙想收回那句話,仿佛給人拉住的蛇尾巴要縮進洞”(第167頁)

【評論】 我要明確地說,這句話問題多多。首先,“要縮進洞”的,不是“蛇尾巴”,而是蛇。怎麽改都可以,最簡單的該法就是把“尾巴”兩個字調整一下位置,即改為“給人拉住尾巴的蛇要縮進洞”,這樣讀來邏輯上才講的通。通是通了,但似乎還有其他問題。 

都是那個“縮”字惹的禍。對於能“縮進洞”的有頭有尾的動物,要頭靠洞外尾靠洞裏,才有可能做出“縮進洞”這樣的動作。如果真是這樣,那麽人在什麽位置拉住了它的尾巴?在洞裏?那這個動物再蠢也會靠本能往洞外跑,而不是往洞裏縮,再說蛇洞小,人進不去。看來,隻能反過來,頭靠洞裏尾在洞外,這種情形不叫“縮”,而叫“鑽”。

即使改成了“給人拉住尾巴的蛇要鑽進洞”,也還是樂事兒多多。

小時候,大人們常說,遇到蛇時,提著蛇尾巴一抖,蛇就B萎了,往地上一摔,蛇就玩完了。拉著蛇尾巴幹什麽?好玩呀?一邊玩去!

上麵還隻停留在理論層麵上。但實際上呢,就是捕獵者,都可能沒有拉住正在鑽洞的蛇的尾巴的經曆,更不用說普通讀者了。

“顧爾謙忙想收回那句話”,本來很好理解,這加了一個“仿佛”,仿佛專門來添亂似的,反而不知所雲了。

【例55 “烤山薯這東西,本來像中國諺語裏的私情男女,“偷著不如偷不著,”香味比滋味好;你聞的時候,覺得非吃不可,真到嘴,也不過爾爾。”(第171頁)

【評論】 前麵有比喻,後麵有說明,中間夾了個“香味比滋味好”,不倫不類。非但不倫不類,更有畫蛇添足之嫌。

滋味,是泛指嘴吃出來的味道,而香味不過是一種味道,與滋味不是一個層次上的概念,如何並列比較?可能有人會說,從後麵的說明可以看出來,這裏的香味是指鼻聞出來的,而不是嘴嚐出來的,與滋味沒有上下位關係。這就有點強詞奪理了。不錯,香味可以指鼻聞出來的,但是,是指鼻聞出來的一種味道,而不是泛指鼻聞出來的味道。泛指是有詞的,就是“氣味”一詞。無論如何,香味還是與滋味不在一個層次上。如果你硬要說這裏的香味是泛指,那我隻能說你是洋文讀多了,以至於把外文的語感帶進了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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