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知死,焉知生
——從死看如何生(2)
文/張光華
《生命與信仰》第4期
四、有靈的活人
既然聖經已經把生死的問題講清楚了,而且經過了兩三千年,沒有修改過,我們是不是應該看看聖經是怎麽說的?讓我們用一個認真的態度來看聖經對生和死的看法。
讓我們先來談談人的靈魂。人的靈魂是什麽?靈魂從哪裏來?那飄離身體的怎麽會在我們裏麵?是什麽時候進來的?聖經的第一卷書創世記裏麵這麽說:
耶和華神用地上的塵土造人,將生氣吹在他鼻孔裏,他就成了有靈的活人。
原來人的靈魂是神口中的氣,在起初造人的時候,就已經吹進了人的鼻孔裏。沒有了神口中的氣,人隻不過是一堆塵土。根據科學家們的分析,人身體的成分—包括碳,磷,鉀,硫,等等—和泥土的成分是一致的(注二)。人死了以後,靈魂離開了身體,人的身體就朽壞,歸於塵土。所以西方人在葬禮最後,主持葬禮的牧師,神父,或是拉比,總是說“塵歸塵,土歸土”,就是這個道理。
那麽這靈魂究竟是什麽呢?這是一個不容易回答的問題。簡單的來說,這靈魂在人裏麵所表現出來的,是人的良心。孟子認為,人的良心可以從四方麵來看,就是“是非”、“惻隱”、“辭讓”、“羞惡”,所謂的“四端”。這是非之心教人能夠辨別是非,知善惡,並且明白公義,盼望賞罰報應。然而,由於人遠離神,這是非之心因人而異,標準有別,和神的絕對公義不可同日而語。人的惻隱之心教人能夠憐憫人,施慈愛,關心人,幫助人。但是,人的惻隱之心是相對的。憐憫和慈愛的背後,常常需要人的掌聲來鼓勵。這和神絕對的善和無條件的愛,是無法相提並論的。人的辭讓之心不斷地提醒人要謙卑,要常常看別人比自己強。但是,人的驕傲卻把這辭讓之心推到牆腳,將它壓得喘不過氣來。又有哪一個人,能夠像耶穌的謙卑辭讓,離開了天上的寶座,成為人的樣式,並且甘心樂意地為人的過犯而死?人的羞惡之心大概是最常和人過不去,也是人最不喜歡的。因為這羞惡之心讓我們為我們所做的錯事而懊悔,為著我們心裏麵的惡,不斷地控告我們。感謝神,讓人的良心裏麵還有個羞惡之心,使我們不至於與禽獸同流。
這麽說來,人的良心和神的屬性還蠻相似的。隻是,同樣的屬性在人的身上,和神的完全和絕對比起來,有著天壤之別。在聖經創世記裏這麽記著:
神說:“我們要照著我們的形象,按著我們的樣式造人。”
原來,人是照著神的形象造的。人裏麵本有神的尊貴和榮耀,人是神所看為寶貝的,是尊貴的。人本當彰顯出神榮耀的本相。但是人的自私讓人遠離神,人以自我為中心,讓人無法將神的形象彰顯出來。因為人的私心總是吃定了人的良心,良心與私心相抵觸時,私心總是占了上風。中國人常說的“人不為己,天誅地滅”,說的隻是一個無可奈何的現實,而不是一個真理。因為這個“天下烏鴉一般黑”式的解釋,隻能帶給人暫時的安慰,並不能解決人與人之間的問題,更無法給人帶來內心真正的平安。這樣的解釋,倒是讓人覺得“造反有理”,反而令人相爭,加劇了人與人之間的衝突。
從另一個層麵來看,這神吹進人鼻孔裏的氣,教我們可以—也不得不—追求永恒,渴慕無限。因為,神就是永恒,就是無限。人追求永恒無限,尋求神,是出於人的本能,是神在起初造人的時候,就賜給了人的。這是人和其它動物之間,一個特別不同的地方。問題是,人類的始祖犯了罪,使人遠離了神,不認識神,把這原本該尋求神的心,拿來追求那可朽壞的東西,甚至將不能朽壞之神的榮耀變為偶像。難怪我們總是不滿足,總是汲汲於追求,一個目標接著一個目標。
親愛的朋友們,隻有當我們的靈魂蘇醒,回到神的麵前,我們的渴慕才得到滿足,永恒才有了答案。更重要的是,朋友們,認識神,才能讓我們的靈魂蘇醒,成為一個“有靈的活人”。
五、人往哪裏去?
死亡學的研究發現,人死了以後可能到一個快樂的地方,也可能到一個可怕的地方。這些地方似乎還不是天堂或地獄。因為天堂或地獄應該是一個永恒,應該是去了就回不來的。我們也談到,回來的人說,他們向遠方眺望,看到一個更美麗的世界。這似乎也說明了他們出了隧道所到的地方還隻是暫時的。
在聖經裏也談到類似的死後經驗。在路加福音裏講到,當耶穌被釘在十字架上的時候,有兩個犯人和祂同釘,一左一右。有一個譏笑耶穌,說:“你不是基督嗎?可以救自己和我們吧!”另一個就應聲責備他,說:“你既是一樣受刑的,還不怕神嗎?我們是應該的,因我們所受的與我們所作的相稱,但這個人沒有作過一件不好的事。”這犯人就對耶穌說:
“耶穌啊,你得國降臨的時候,求你記念我!”
聖經說:凡求告主名的,就必得救。這犯人在十字架上求告主的名,他立刻得著耶穌的救贖。於是耶穌對他說:
“我實在告訴你,今*****要同我在樂園裏了。”
聖經裏記載耶穌在十字架上應許這犯人,“今日”要和祂同在“樂園”。很顯然的,耶穌指的是不久之後—就是耶穌和這犯人死後—將要發生的事情。所以,出了隧道所看到的那美麗的世界,很可能就是聖經裏所說的“樂園”。然而,這裏還不是天堂,因為遠方還有一個更美麗的世界。
那麽在聖經裏有沒有談到那些不好的經驗呢?有,而且還談了許多。聖經裏把那些地方稱為“陰間”。聖經以賽亞書中說到:
“然而,你必墜落陰間,到坑中極深之處。”
這“墜落到坑中”,不就是前麵羅林醫生所提到的死後經驗之一嗎?此外,聖經在路加福音裏講到一個財主和討飯的拉撒路的故事。這財主為富不仁,自己天天奢華宴樂,卻不願意施舍給這討飯的。拉撒路渾身生瘡,被人放在財主門口,要得財主桌子上掉下來的零碎充饑。後來那討飯的死了,被天使帶去放在亞伯拉罕的懷裏。財主也死了,並且埋葬了。他在陰間受痛苦,舉目遠遠地望見亞伯拉罕,又望見拉撒路在他懷裏,就喊著說:
“我祖亞伯拉罕哪,可憐我吧!打發拉撒路來,用指頭尖蘸點水,涼涼我的舌頭,因為我在這火焰裏,極其痛苦。”
原來聖經裏談到作惡的人死後下到陰間,要受火焰之苦。這又和前麵的例子蠻一致的。原來死亡學上的發現,竟然和聖經的說法非常吻合。而聖經竟然在兩三千年前就已經把生死的問題交代清楚了,而且兩三千年來,聖經沒有被修改過。亞伯拉罕對這財主說:
兒啊,你該回想,你生前享過福,拉撒路也受過苦,如今他在這裏得安慰,你倒受痛苦;不但這樣,並且在你我之間有深淵限定,以致人要從這邊過到你們那邊,是不能的,要從那邊過到我們這邊,也是不能的。
原來樂園與陰間之間有一個深淵限定,在陰間的是不能到樂園來的。原來往樂園和陰間的是兩條不同的路,而且這兩條路是沒有交會點的。聖經喬布記裏記著:
“雲彩消散而過,照樣,人下陰間也不再上來。”
所以,我們可得特別當心,不要一不小心就下到陰間裏,再也上不來了,就再也沒機會了。當這財主明白了以後,就對亞伯拉罕說:
“我祖啊,既是這樣,求你打發拉撒路到我父家去;因為我還有五個弟兄,他可以對他們作見證,免得他們也來到這痛苦的地方。”
如果這財主能再活一次,他一定會重新思考他的人生,看清楚人生絕不是“自己”天天奢華宴樂—一條往陰間去的路。而是另外一條更有價值,真正值得他追求的,一條往樂園去的路,一條最後通往永恒的路。不但如此,當一個人的目光從“自己”身上移開之後,他的心胸會變得更開闊,眼光會放得更遠,也自然的看到他四周人的需要。可惜的是,這財主已經沒有機會了。
感謝神,在我們還活著的時候有機會來談死的問題,在我們還有機會選擇我們的人生的道路的時候,好好思想,做一個明智的選擇。
六、死到底是什麽?
死到底是什麽?人能不能不死?我們中國人都不太願意死,總希望能“萬壽無疆”,永遠活下去。特別是從前兩岸的領導人,老是喜歡聽人歌頌他們萬歲。其實,萬歲不但不是福,還挺麻煩的。別說是萬歲了,想想一個百來歲的人,吃也沒多少可挑的,穿也沒有什麽可選的,出個門得勞師動眾,更別談千歲萬歲了,要是真有,他們在萬聖節出來要糖吃的時候,不需要化妝,準能嚇死一堆人。所以,咱們中國人求“長生不老”—一個不會老的長生—還是挺有道理的。
死,是一個分離。人死了,我們就看不到他們,不能和他們說話,不能和他們一起吃飯交通。死亡將人隔開,不能相通。死,是一個消失,一個滅絕。人死了,身體朽壞,歸於塵土,消失在這個世界上。人死了,一切他所擁有的,都將歸於烏有。死,也是一個結束,一個暫時的結束,更是一個開始,一個永恒的開始。因為身體的死是暫時的,將來有一天要複活,人的靈魂卻一直要存到永遠。根據聖經,人的生命是一條直線,從頭一直到末了,並不輪回,也不轉生。正因如此,主耶穌在聖經馬太福音裏說:
那殺身體,不能殺靈魂的,不要怕他們;唯有能把身體和靈魂都滅在地獄裏的,正要怕他。身體的死並不可怕,因為身體的死並不是永遠的。靈魂的死,就是靈魂被滅在地獄裏,與神永遠的隔離,才令人害怕。因為,這將是一個永恒,一個不再改變,一個不會有結束的永恒。
聖經裏麵講到死,特別指的是隔離,特別指的是靈魂與神隔離。當我們還活著的時候,我們的身體雖然活著,靈魂卻是死的,因為我們不認識神,與神沒有任何的交流。我們不斷地追求,卻不明白在追求什麽。我們不斷地為自己立定目標,達不到這目標的時候,我們灰心喪誌。我們即使辛苦得汗流滿麵,達到我們的目標的時候,我們會問:“這又如何?就是這樣嗎?下一步是什麽?”
當我們年幼的時候,我們總是有許多的誌向,將來長大了以後要如何如何。還記得小的時候,我們在台灣,總立誌將來長大了要“反攻大陸,要解救大陸苦難同胞”。長輩們聽了總是誇獎說:“好,真要得,有誌氣,將來一定有出息。”還好這個誌向沒有實現,要不然不知道還有多少中國人得死在槍炮刀劍之下。
年輕的時候,我們就現實得多了。我們要的,是能讓我們往後的日子過得更好的東西。於是,我們努力用功讀書,過關斬將,求取功名。有了學位以後,我們還要個好工作,最好是一個“錢多,事少,離家近”的工作。工作穩定了,也有些個積蓄了,下一步呢?自然是討個老婆好過年啦!討了個年輕漂亮的老婆之後,就想起蔣介石的名言:“生活的意義在增進全體人類的生活,生命的意義在創造宇宙繼起的生命。”什麽是創造宇宙繼起的生命?就是生孩子嘛!於是,老大,老二,老三,接二連三就來了。再來呢?得換個大一點的房子啦!不但是個大一點的房子,還得有個大一點的車子,最好是一輛箱型車,才夠坐嘛!最好車上還要有電視和錄像機,長途旅遊時,孩子才不吵嘛!這下子可過癮了,帽子(學位),妻子,孩子,房子,車子,全都有了。從此“五子登科”,人生得意,莫過於此。想要的都有了,就行了嗎?
不,總是還少了些什麽。人一過了四十,開始人生的下半場的時候,就有些茫茫然,不知道還要什麽,因為想要的大概都有了。於是“中年危機”出現了。五十歲生日剛過,忽然有一天醒來,告訴太太說:“甜心,親愛的,我還有一個夢想沒有實現。”溫柔的太太大概會說:“親愛的,你是受了什麽刺激嗎?老板又給氣受了?”要不就是:“死鬼,你吃錯藥啦!”
過了六十歲,人大概會想,我可以留下些什麽,好讓人記得我?我的一生令我滿意嗎?我一生所追求的就是這些了嗎?我到底是誰?我到底要什麽?朋友們,如果這些也是你想問的問題,筆者告訴您,你並不孤單。因為有著許許多多的我們也問著同樣的問題。然而筆者要在此誠心提醒你,如果你不立刻去尋求這些問題的答案,你的一生很可能到頭來隻不過是一個“勞苦愁煩,轉眼成空”。
朋友,世俗的成就不能帶給人最終極的滿足,因為我們的成就不能存到永遠,我們的成就對我們自己和周遭的人的意義是有限的。不認識神,使我們追求永恒無限的心,無法和神—這永恒無限的源頭—接上。生的時候不認識神,與神隔離,死的時候身體朽壞消失,靈魂仍然與神隔離。親愛的朋友們,這將是一個孤苦伶仃的永恒,一個可怕的永恒,一個你所絕不願意接受的永恒。(未完待續)
注一Charles R. Swindoll, Questions Christians Ask, Insight for Living, 1989, ISBN:0-8499-8405-X.
注二裏程:遊子吟—永恒在呼喚 3rd Ed., AFC, ChineseSimplified Script Literature Dept., P.O. Box 280, Paradise, PA 17562, USA,1998.
注三Maurice Rawlings, Beyond Death誷 Door, Thomas Nelson Inc.,1978, ISBN: 0-553-22970-2.
注四Tim LaHaye, Life in the After Life, Tyndale House Publishers, 1980.
注五Craig R. Lundahl, A Collection of Near-Death Research Readings, Nelson-HallPublishers, Chicago, Illinois, USA, 1982, ISBN: 0-88229-640-X.
注六Cedric Mims, When We Die, The Science, Culture, and Rituals of Death, St. Martin'sPress, New York, USA, 1999, ISBN: 0-312-20050-1.
張光華 出生於台灣,現居美國,大學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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