雙方對錯不提,隻討論離婚會不會影響removal of condition。removal of condition 的前提是marriage 是真實的(bona fide)。在法律上,真實僅僅是指婚姻不是為了騙取綠卡。USCIS不管你結婚是不是為了真愛,是不是為了騙老公的錢,是不是為了其他目的。隻要不是為了騙取綠卡,他們就會給你批準。
第一, 對方律師說得對,你的申請已經上交了,現在離婚不離婚對申請影響本身不是很大。
第二,即使USCIS知道你要離婚,他們會要求離婚協議等文件。離婚並不自動導致申請被拒絕。
當然,最好是對方等你批下來再離婚,但是如果對方有其他顧慮,你完全可以說,好啊,你多分我錢(或者其他你要的條件),我就早離婚。
記住,什麽東西都可以變成談判籌碼,不要怕錢怕後,這樣談判會吃虧。如有可能,找律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