簽字有用麽?法壇下麵不是有一個例子:幫前夫拿到綠卡後,前夫不斷糾纏上訴要求提高贍養費。前妻後悔莫及。

本帖於 2017-10-13 01:33:59 時間, 由普通用戶 像龜的兔子 編輯

老貓不是回應說之前在辦綠卡時就該發難嗎。樓主這未來前夫,若知道那貼,必成驚弓之鳥。

樓主就是不想要求waiver, 要求waiver則一定要麵試,觸動移民局騙婚的神經,要遞交非常多的證明。這也是樓主不願意搬離的原因,分居也會觸動移民局的神經,要求更進一步審查。

樓主應該是已經做了一定的research 的了。希望悶不做聲保持現狀,即使委屈求全也行,因為這樣移民局就很可能連麵試都不需要,順利拿到綠卡。頭痛的是而今未來前夫跳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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